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7-0926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是我县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共龙陵县委的领导下,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1)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征集和督办委员提案。以及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4)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加强与各族各界的联系。
(5)围绕依法治市加强民主监督,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6)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7)配合市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工作。
(8)联系和指导乡镇委员活动组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住主线、凝聚合力,巩固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定地维护党的领导,不断夯实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是抓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主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组织政协机关干部、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抓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健全专委会与界别委员联动、乡镇委员联络组活动机制,由专委会、乡镇委员联络组牵头组织委员开展活动并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政协提案撰写等相关知识,制定政协委员持证视察办法(试行),有计划地邀请委员参与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评议活动,丰富了委员活动形式,提高了委员履职能力。三是抓思想引领,增进发展共识。积极宣传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各阶段取得的巨大成就,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加自觉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确保各项工作更加契合中心任务、符合决策需要、体现人民心声。
2、规范程序、强化实效,更加有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协商议政,及时将协商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报送县委县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一是强化会议协商。对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全县重点工作等重大问题,采取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和主席会议重点协商的形式,在会议协商中议大事、提建议。组织召开政协全会1次、常委会4次、主席会4次,对全县中心工作和各领域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强化专题协商。突出“协商于决策之前”的要求,对一些长远规划、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采取先调研视察后协商、先协商后视察督促协商结果以及二次协商或多次协商的方式,在专题协商中听政声、出主意。2016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争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跨越目标进行专题协商。三是强化对口协商。建立政协专委会与各部门、界别活动组的对口联系制度,根据需要确定协商议题,并组织有专业特长的委员开展对口协商,在对口协商中汇民智、增共识。全年组织协商议政会议30余次。四是强化界别协商。每年组织各界别活动组活动不少于2次,就一些前瞻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界别协商,在界别协商中纳民意、聚合力。把分界别举行会议发言作为重要的协商平台,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有8名委员进行了大会发言,收到了良好的会议效果。五是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建立《龙陵县政协提案续办续复工作制度》、《龙陵县政协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增加提案办理协商密度,推进提案办理见成效、惠民生。认真开展B类提案回头看,每年将办理结果为“列入计划拟解决”的B类提案分别交由相关部门续办续复,及时督促提案办理落实。
3、查找问题、建言献策,切实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新方法,通过会议、调研、视察、评议、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等,将一些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加强会议监督。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口协商会议等,对“一府两院”、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协商监督。全年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加强提案监督。政协全会结束后,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提案,并加大提案办理协商密度,及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和成果转化。三是建立调研、视察成果采纳反馈机制。加大对调研、视察成果采纳情况的跟踪力度,对2015年县政协组织的9项调研、视察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开展“回头看”,政府领导在政协常委会上通报了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促进了政协工作与政府工作双向互动。四是加强民主评议监督。县政协每年选取一项重点工作,通过调研座谈发现问题、提出评议意见、部门进行整改、政府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促进重点工作的改进和完善。2016年,对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五是参与行业部门监督。推荐委员15人次担任特邀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行风评议员,组织委员参与行业系统民主测评、廉政测评、案件审理、执法检查、普法考核等活动,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殡葬服务收费定价等工作的听证,政协领导或委室人员积极参加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调研、督查、考核等活动,对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有效发挥政协监督作用。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提供决策参考服务,积极参与服务全县重点工作和重要产业,政协形象在实干中得到了彰显。一是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建言。采取“政协选题、县委出题”的方式,科学选择年度调研视察主题,认真组织实施调研、视察和民主评议工作,通过调研、视察、评议、协商等方式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既是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也有效地推进了重点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组织评议1项、视察1项、调研12项,提出建议80余条,部分意见建议被采纳。如:对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进行调研后,提出的“建立村(社区)居民协商代表任期制”被县委办制发的实施方案采纳;对全县发展电子商务情况进行调研后,提出了“培育专业化的产地农产品经纪人、运销组织者,打造线上线下互动联合的农商产业联盟”的建议。二是强化提案办理,服务民生。及时进行提案交办,将提案办理纳入经济社会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督查促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对承办6件以上的部门进行专项督查),持续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和B类提案续办续复。2016年,政协八届四次会议109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八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为“列入计划拟解决”的20件B类提案完成续办续复,提案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三是服务重点工作,敢于担当。在“三重”工作中,严格执行县级领导挂钩重要产业、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制度,全力配合抓好石斛、龙陵黄山羊、胡蜂、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和县城棚户区改造、大瑞铁路建设、殡仪馆、县城中心公墓、石斛文化产业园、县医院“百县百医院”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共抽调政协机关工作人员14名全脱产参与服务全县重点工作和重要产业。在挂钩联系工作上,严格执行挂钩联系制度和扶贫开发挂联机制,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多次深入挂包乡、村、户,着力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在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争当扶贫攻坚工作排头兵。
5、强化联系、增进共识,维护全县团结和谐良好局面。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广泛做好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不断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一是强化团结统战功能。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包容性的优势,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士、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及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扩大联谊面,增强包容性,凝聚正能量。二是加强对外联系交往。加强同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广泛联系,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加强与省内外政协的联系交流,全年配合各地政协到龙陵调研考察10多场次200余人。三是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委员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切实增强广大委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四是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立足滇西抗战文化资源,编辑出版文史资料《龙陵会战》,该书以档案资料的形式,尽可能地收录了参加龙陵会战各部队战斗详报及报刊资料。全书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文献,收录滇西抗战龙陵会战时的战斗详报、电文、呈请、军事日志、战绩统计等;第二部分报纸,收录抗战时期国内各级刊物刊发的报道滇西抗战龙陵会战战况信息;该书共计40余万字,照片123幅,能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那段血与火的历史。完成《新中国云南人才建设史料·龙陵篇》征集上报工作。2016年,已编辑出版的《滇缅公路—血肉筑成的抗战生命线》获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并获保山市2016年“保山好书 全民阅读”活动入围奖。
6、抓管理、促规范,切实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整体提升。一是落实责任,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及时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联系指导挂钩村党建工作的落实。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扎实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规范管理,提升业务能力。坚持按制度管人和办事的原则,修订完善和新建了《龙陵县政协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龙陵县政协督查督办制度》等18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促进政协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高效运转。三是突出专委会作用,发挥整体功能。突出政协各专委会的不同特点和功能,以活动增强凝聚力、以成效激励创新力、以作为提高影响力,不断提高专委会工作实效,使专委会真正成为政协常委会得力工作机构和带领委员开展活动的责任组织。四是丰富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舆论引导为主的原则,积极向省、市政协报告工作动态,向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稿件,营造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全年编发《政协信息》、《政协简报》不少于20期,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宣传稿件50余条,撰写理论文章10余篇。
虽然政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不高。表现在调查研究站位不高,全局性、全瞻性、咨政性意见建议少。二是协商民主建设落实不到位。表现在协商民主的内容和程序不够规范,政协协商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是民主监督的方式不多,监督的力度不够大。四是积极性主动性调动不够。主要是界别优势发挥不够充分,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委员素质提升培训力度不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协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政协龙陵县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机构级别正处级,内设机构六委一室。机构定编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5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机关人员37人,工勤人员4人。)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调入4人,调出2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协2016年度收入合计716195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1954.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总收入5887213.34元,总收入比上年增加21.65%。主要原因分析:按照文件规定对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相关津贴补贴进行了调资,工资相应增加;公务用车改革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公务用车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协2016年度支出合计7053256.17元。其中:基本支出6884956.17元,占总支出的97.61%;项目支出168300元,占总支出的2.39%。上年总支出6676788.34,总支出比上年增加5.64%。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艰边津贴、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及公务用车改革发放车补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4956.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8167.83元,增幅3.12%,主要原因是:2016
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增加艰边津贴、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及公务用车改革发放车补等。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协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300元,上年的项目支出为0,增幅为100%,主要用于2015年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3256.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6467.83,增幅5.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092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216325.24元、政协会议632000元、委员视察1600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511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232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6822.53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56822.5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4200元,支出决算为451268.92元,完成预算的8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475.92元,完成预算的5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6793元,完成预算的99.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因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6495.39元,下降14.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119.49元,下降3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5.9元,增长0.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475.92元,占29.8%;公务接待费支出316793元,占7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475.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度单位无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475.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视察、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67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67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视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协龙陵县委员会2016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644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2569.98元,主要原因分析:公车改革,车辆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协会议经费、委员活动经费、视察调研、接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结转108698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基层办公设施设备经费9698元,考核奖99000元。
2、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45364.58元,实际采购37932.96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37932.96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
3、2016年单位资产是8092952.51元(其中流动资产587392.06元、固定资产7505560.45元)。2016年负债478694.06元。资产今年比去年增加197038元,主要是2016年年末结转108698元、2016年增固定资产19840元。负债今年比去年增加68500元,增加原因是市政协拨给单位的办公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