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7-0922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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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侨联是由全县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在县委领导下,根据《中国侨联章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职能,做好侨界群众工作,广泛地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
(二)贯彻执行上级侨联委员会的决定,根据《中国侨联章程》制定县侨联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祖国的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县内投资服务,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四)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人大、县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协商和推荐工作。
(五)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本县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六)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会团体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促进祖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
(七)教育归侨、侨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八)调查研究龙陵县侨情,为有关部门制定侨务工作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建议,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九)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打好侨牌,建设美丽龙陵”的目标,以做好为侨服务工作为重点,以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为抓手,主动作为、比学赶超,发挥侨务优势,服务“一带一路一廊”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一法两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侨法宣传。
二是在传统节日开展好对贫困归侨侨眷、重点人士、基层归侨侨眷联络组的走访慰问和座谈。
三是做好缅甸曼德勒龙陵同乡福利会230万捐赠资金的管理与龙一中奖学金的发放工作(2016学年计划发放奖学金9-10万元)及其他侨捐项目的争取工作。
四是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请象达侨乡旅游小镇建设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强对外宣传推进象达侨乡旅游小镇建设。
五是做好社区侨务工作,积极向省侨办申请全省“社区侨务工作示范点”项目。
六是继续加强海外联谊工作。不断深化“请进来、走出去”工作力度,巩固和老朋友的交往、结识新的朋友,深度涵养侨务资源。
七是继续做好华文教育工作,努力传播中华文化。争取举办1期华文教师培训班,1期中国寻根之旅夏(冬)令营,做好对缅华校7-8万册华文教材的发送,争取2-3名外派教师。
八是聚集合力,做好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工作,为我县对外交流合作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侨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群团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侨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2016年末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侨联2016年度收入合计71630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309.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7500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侨联2016年度支出合计699909.77元。其中:基本支出685509.77元,占总支出的97.9%;项目支出14400元,占总支出的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办公费、会议费等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侨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5509.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办公费、会议费等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侨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0元。上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90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000元,主要原因是按相关要求,厉行节俭,办公费、会议费等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687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华侨事务、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34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侨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46.00元,完成预算的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58.00元,完成预算的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88.00元,完成预算的8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时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多人出行优先考虑公交。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9546.00元比2015年的19152.26元增加10393.74元,增长5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0.74元,增长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23元,增长11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二是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58.00元,占37.8%;公务接待费支出18388.00元,占6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5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58.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侨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归侨侨眷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侨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518.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23.6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 ”规定,精简支出,压缩开支,致使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侨联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7667.92元,实际采购金额17667.92元。其中:货物采购计划金额17667.92元,实际采购金额17667.92元。资金来源均完全为财政性资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
龙陵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