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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04_A/2017-0922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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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全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龙陵县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机构人员情况。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是一级预算单位,是一个行使行政职能单位,编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组织股、学少股。编制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2016年在职人员4人,在职人员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2人,科员1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年末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挂职副书记2人,公益性岗位2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团市委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全面提高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干部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县战略,围绕全县党政工作大局,以组织青年、服务青年、教育青年、引领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工作核心,积极进取、务实创新、使我县共青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16年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首次开展了西部服务计划志愿者项目,共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者50名,并分配到各个单位服务,树立了西部计划志愿者有爱心、能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有基层经验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成长营造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龙陵县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988,97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971.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拨款收入577,968.12元,增加7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行政运行经费增加。调整增加收入找补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调整工资收入、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奖励经费、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经费、2016年基层组织建设省级补助经费和年终奖、优秀奖、晋升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973,982.5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3,982.56元,占总支出的94.87%;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5.13%。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577,968.12元,增加40.6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3,982.56元。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多出346,014.44元,增加59.8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740.13元,占基本支出的27.02%;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493,11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3.37%;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车辆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81,131.43元,占基本支出的19.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0元,增加5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更好的开展团建工作,完善各乡镇的基层组织建更好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导致基层团建业务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98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多出396,014.44元,增加68.52%,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人员工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17,10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3%。主要用于正常的人员经费、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者劳务费、办公开支等。

2.教育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为更好的开展团建工作,完善各乡镇的基层组织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2016年11-12月单位养老保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基本支出结转14,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6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37.97.00元,完成预算的1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41.97元,完成预算的2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596.00元,完成预算的78.7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首次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共招募志愿者50人,招募过程中开展笔试、面试、体检等支出使得“三公”经费比当年超出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超支637.97元,超出1.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1.97万元,较上年8,650.00元,下降8.03元。公务接待29,596.00元,较上年28,955.00元,超支641.00元,超出1.7%,今年我委的接待费用全部用于团省委、团市委到我委检查工作、十个乡镇团委所到我委办业务、志愿者招募笔试、面试各项开支及我单位的公益服务中心的爱心人士到龙陵捐助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41.97元,占“三公”经费的22.98%;公务接待费支出29,596.00元,占“三公”经费的78.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41.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641.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团建工作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59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596.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接待人次220人。主要用于团省委、团市委到我委检查工作、乡镇等基层团组织所到我委办业务,以及相关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龙陵开展希望工程捐助活动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共青团龙陵县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242.4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工作增加,正常办公经费增加且首次开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共招募志愿者50人,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委正常的劳务费、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50万元,实际采购5.33万元,其中货物类5.0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3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