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7-09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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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规划与计划;研究和提出加强全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全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学习和宣传,指导全县社会主义科学的研究创作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并搞好各级媒体的通联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龙陵县委宣传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在理论武装、内外宣传、文明创建、文化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努力做到对内凝聚“龙陵力量”,对外塑造“龙陵形象”,打响“中国松山·宝地龙陵”名片。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扎实推进基层宣讲工作。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准则》《条例》宣讲活动;撰写上报郑垧靖基层宣讲团经验材料2篇;撰写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方案。二是在全县上下掀起理论学习热潮。认真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求是》、《党建系列丛书》、《社会主义论坛》等书籍杂志的发行工作;撰写县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县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制定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好〈全面小康热点面对面〉〈知之深 爱之切〉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与龙陵新华书店对接做好订阅工作;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16年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学术研讨会征文并上报。
2、抓好精神文明创建。一是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春节期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生活的活动,组织全县临街单位和商铺“挂灯笼”、“贴春联”、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灯箱、宣传路牌,在沿街银行电子大屏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300余条次,上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验材料2篇;开展2016年“五下乡”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全县部分青年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参加西山坡革命烈士纪念碑、松山抗战遗址“烈士公祭”、“网上祭英烈”等活动。二是开展好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完成最美村官、最美基层干部、云岭楷模推选上报工作,我县杨德忠获得“云岭楷模”荣誉称号;推荐“国门之星”7人;推荐上报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8名。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关注“点赞云南”微信公众平台,为我县“最美劳动者”王丽坤、王家仁点赞;上报岗位学雷锋标兵1名(国税局杨永强),上报学雷锋活动示范点1个(杨德忠警务室)。三是开展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第九批县级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县级文明行业的评选,对符合条件的46个文明单位、5个文明行业进行了表彰。对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的35个市级文明单位,10个文明村、1个文明社区、1个文明小城镇。四是组织好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召开2016年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会,及时上报少年宫一校一档资料。五是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注册登记志愿者登记证120人,在学雷锋纪念日鼓励全县各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次。
3、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一是创新办刊方式。打破传统办刊模式,组织稿件创办专刊,2016年创办“扶贫专刊”1期,设置“特稿”、“部门思考”、“乡镇交流”、“他山之石”4个栏目,刊发包括“扶贫工作大家谈”获奖征文在内的扶贫工作稿件24篇、简讯8条。二是创新稿件征集方式。改“被动等稿”为“主动约稿”,通过举办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和发送《约稿函》的方式,主动向各乡镇、部门征集稿件,针对性强、目标明确。三是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社科研究课题申报和2015年社科课题结项验收工作。及时给各乡镇、部门发布课题报送通知,按时收集上报课题,共组织申报市级社科研究课题6个、确定县级课题5个。申报获批省级立项课题1个。
4、强化内宣外宣工作。一是做好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抓好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宣传,今年以来,共制作播发各类电视新闻1600条,《一周要闻》46组,《今日龙陵》45期,各类专题片21个,公益短片15000条次。二是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完成新春媒体走基层、全国两会、“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文)和准则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全县安全生产及3.5志愿服务公益视频宣传工作;完成龙陵县开展党章党规进媒体工作方案起草工作;完成县乡党委换届选举宣传方案整理起草以及乡村换届选举及“两个严禁”宣传工作。三是新媒体宣传成效明显。利用微博微信平台,进一步做好对龙陵的宣传推介,截至目前,共在“中国松山 宝地龙陵”微信公众平台发布275期800条微信内容,阅读人数达到200万人次,平均每天阅读人数达5000余人,平均每篇文章点击率达1859次,“中国松山 宝地龙陵”微信公众号成为宣传推介龙陵第一微信平台。四是各级各类媒体集中宣传。《人民日报》、人民网、《云南日报》、《中国妇女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等均有龙陵相关信息和文章登载,共计30余篇;央视2台、央视7台、央视5台、云南卫视、凤凰卫视均有龙陵相关节目播出。五是相关拍摄工作有序进行。协助央视5台《谁是棋王》保山站《保山思棋》栏目组,在龙陵纪念广场、松山、惠通桥等地完成外景拍摄;央视10台《地理中国》栏目组共在龙陵拍摄13天,拍摄内容主要包括怒江峡谷、松山、县城,涵盖了龙陵的地域风光、抗战文化以及象达纸伞、阿昌族民族民风等元素;央视7套《乡土》栏目到龙陵拍摄龙陵民俗、美食,已播出30分钟的纪录片;协助央视7套军事频道做好节目拍摄工作,拟计划拍摄150分钟的抗战题材纪录片;中央媒体采访团到龙陵采访拍摄龙陵财政扶贫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舆情管控工作。针对我县近期工作,加强和网安大队、网管中心沟通联系,对网络舆情进行严密监测,积极和各媒体沟通协调,避免了网络恶意炒作。七是全程参与组织筹备和开展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宣传工作。参与完成了《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龙陵宣传工作方案》、《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工作方案》等的撰写和执行以及会徽、吉祥物征集等工作。牵头完成了市运会媒体邀请、接待工作。本届市运会各媒体共撰写原创报道100余篇,转发10余万次,网络点击率达100余万次。
5、筑牢文化产业基础。一是抓实项目储备申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产业调研,启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做好中小微文化企业贷款担保企业名单推荐申报及文化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金梳理报送工作,积极推荐上报招商引资项目2个(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建设项目和石斛产文化业园区建设项目)、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6个、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扶持项目6个,完成云南省2016年后备骨干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推荐后备骨干企业7家。二是抓细试点工程建设工作。完成10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调研分析工作,结合要求研究制定并上报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一村一方案)。三是抓好各项展会参展工作。组织云南厚博黄龙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加香港国际礼品及赠品展,龙陵县群艺刺绣专业合作社参加上海“七彩云南(国际)民族赛装文化节(季)”产品展,推荐上报2016年中国首饰玉器百花奖评选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2人;做好文化产业博览会及首届“云南民族民间刺绣高手”评选活动相关工作。四是抓牢文艺及文化丛书创作扶持工作。组织做好首届“龙陵县文学艺术政府奖”评奖及龙陵县文化丛书出版扶持活动征集工作。全县共选送作品19件参加保山市第四届政府文艺奖,其中11件入围市政府文艺奖。出版《龙陵文化》3期,发行4500册,刊登作品60多篇。一年来,创作出各类文艺作品200多件。
6、加强宣传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乡镇宣传队伍。切实做好乡镇宣传委员(干事)配备工作。目前,全县10个乡镇宣传委员(干事)已全部配齐上岗。二是加强培训提素质。龙陵县委宣传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召开宣传思想工作培训会。邀请大连理工大教授郭金明以及云南日报、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资深记者编辑等专家领导授课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全县宣传干部的综合素质。
7、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帮扶挂钩村贫困农户脱贫致富,龙陵县委宣传部联合保山市教育局建立“以奖代补”专项扶贫基金,助力腊勐镇新和村贫困户产业脱贫。“以奖代补”专项基金按县委宣传部及市教育局挂钩帮扶61户贫困户户均2000元标准进行筹措,总共筹措资金12.2万元。奖补标准根据贫困户种养殖规模补助500-5000元不等。“以奖代补”专项扶贫基金来源于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对外争取协调、挤用单位经费等三方面。扶贫基金,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原则,用于贫困户发展传统产业或培育、探索新产业起步后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奖补范围主要包括核桃、中药材、蔬菜、黄山羊、生态鸡、胡蜂、运输业、农家乐等产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传部(含社科联、文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群团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3867150.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7150.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比上年减少4800936.86元,减幅55.39%,减少原因:2016年5000000.00元的对外宣传经费为预算外融资贷款,不包含在预算内的收入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4040150.94元,其中:基本支出3570150.94元,占总支出的88.37%;项目支出4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686878.86元,减幅为58.46%,主要原因是:2016年5000000.00元的对外宣传经费为预算外融资贷款,支出为预算外支出,不在决算内反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0150.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56878.86元,减幅为62.92%,主要原因:2016年5000000.00元的对外宣传经费为预算外融资贷款,支出为预算外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63990.56元,占43.81%,其中基本工资652412.00元,津贴补贴793622.96元,奖金4724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0.00元,绩效工资22907.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4591.92元,占37.66%,其中办公费384984.00元,印刷费183500.00元,邮电费5673.00元,差旅费49260.00元,会议费2712.00元,培训费10350.00元,公务接待费59285.00元,劳务费300470.00元,委托业务费143000.00元,工会经费24931.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76.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54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1378.46元,占15.16%,其中离休费87952.00元,退休费314693.46元,生活补助9500.00元,奖励金129233.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0190.00元,为办公设备购置费,占3.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宣传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000.00元,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转的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文明村奖励项目在本年度支出。具体项目支出为:付勐糯镇文明小城镇奖金80000.00元,付龙山镇白塔社区文明社区奖金20000.00元,横山村大塘子自然村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镇安镇镇北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弄岗社区养喜自然村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平达乡平安社区大秧田自然村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勐糯镇海头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腊勐乡大垭口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碧寨乡梨树坪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象达乡朝阳社区文明村奖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150.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86878.86元,减幅为58.46%,主要原因是:2016年5000000.00元的对外宣传经费为预算外融资贷款,支出为预算外支出,不在决算内反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6330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龙陵社科》办刊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9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文化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通讯员2014年度二次稿酬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4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8%。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5.农林水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支付腊勐新和村的“以奖代补”专项扶贫补助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补助松山景区环境维护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4261.00元,完成预算的3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976.00元,完成预算的2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285.00元,完成预算的17.6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外宣传所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大部分从预算外融资贷款来的5000000.00元对外宣传经费中列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7842.36元,下降5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251.26元,下降3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591.10元,下降68.9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外宣传所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大部分从预算外融资贷款来的5000000.00元对外宣传经费中列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76.00元,占55.84%;公务接待费支出59285.00元,占44.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7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97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及保山范围内的因公出差,对外宣传、记者媒体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2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往来部门以及县内举行重大活动邀请外来媒体和县内正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宣传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781.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72523.28元,减幅为81.07%,主要原因是:2016年5000000.00元的对外宣传经费支出为预算外支出,不在决算内反应。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宣传部严格按照龙陵县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数2231650.89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数723570.00元,采购服务预算数1508080.89元;实际采购金额2097404.21元,其中采购货物702300.00元,采购服务1395104.21元,均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同意的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内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不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