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7-092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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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抓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三)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实施龙陵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四)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五)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企业、参股企业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六)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七)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6年本单位结合全县特色养殖、中草药种植产业发展有序的优势,因势利导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实行上门服务,引导农户及时组建农民合作社。2016年,新发展合作社21个,注册资金191万元,入社农户1110户,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计划的100%。2015年6月1日挂牌成立的“龙陵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发展,未22个合作社提供会计核算,为全县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咨询、项目建设、产品营销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2016年度收入合计233343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3438.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06870.64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比上年减少,县财政拨给2015年度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2016年没有反映收支,列入往来款科目,待下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度支出合计230343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438.29元,占总支出的78.29%;项目支出5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1.71%。与上年对比减少24.2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正常-人员经费同比减少9.78%,原因是本年工勤人员李帮正10月调出减少1人,闫永增11月份辞职减少1人,12月份退休人员工资转交社保发放,退休工资减少一个月,所以人员经费同比减少;项目支出同比减少56.37%,减少的原因是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比上年减少,因为县财政拨给2015年度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2016年没有反映收支,列入往来款科目,待下年度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3438.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5%,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比上年减少,10月份工勤人员李帮正调出,11月份闫永增辞职,12月份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6000.00,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奖励了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343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4.2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正常-人员经费同比减少9.78%,原因是本年工勤人员李帮正10月调出减少1人,闫永增11月份辞职减少1人,12月份退休人员工资转交社保发放,退休工资减少一个月,所以人员经费同比减少;项目支出同比减少56.37%,减少的原因是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比上年减少,因为县财政拨给2015年度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2016年没有反映收支,列入往来款科目,待下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83663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17582.8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48.80元;
2.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0%。主要用于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680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91306.60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55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592.30元,完成预算的4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00元,完成预算的71.5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应逐年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041元,下降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0.41元,下降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元,下降0.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遵循厉行节约原则,经费要逐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92.30元,占5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00元,占4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92.3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92.3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供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供销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供销社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457.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是7月份发放交通补贴列入日常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补贴,本年培训费比同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382.29元,水费304元,电费1795.66元,邮电费988.73元,差旅费13772.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4300.00元,劳务费25000.00元,工会经费12922.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92.30元,其他交通费用41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8000元,实际采购6500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6500元属车辆保险费。政府采购决算数是6543.91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龙陵县供销社房屋资产4927205.29元,公务用车1辆价值362388.00元,其他固定资产137968.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