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7-092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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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二是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三是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四是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五是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六是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县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七是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八是指导乡(镇)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乡(镇)党委统战委员,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不断深化多党合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选拔、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任职的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民主党派职级待遇问题。目前,龙陵共有3个民主党派,党派成员23名。二是始终关心重视代表人士工作。坚持组织开展中秋、春节慰问活动,对部分三胞眷属、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慰问。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民主党派组织到我县开展调研。截至12月份,共服务做好了佛山市委统战部及省、市各民主党派到我县开展调研考察服务工作。四是做好致公党龙陵县支部委员会成立工作。目前,上报致公党保山市委、保山市委统战部、龙陵县委的请示都已经批复。五是做好县政协换届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的龙陵县政协委员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协龙陵县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召开了动员会。
2.不断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任用党外干部征求统战部门意见,组织、统战部门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无党派人士数据库,切实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71名(正科级10名、副科级61名)。二是严格执行《龙陵县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工作制度》,适时根据工作情况调整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2016年,23名县级党员领导干与联系对象交心谈心、联系座谈56人次。
3.全面促进民族宗教和谐。一是2016年,14名县级领导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研18次,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18人次。二是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培训。全年共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各种培训4期,120余人次。三是严格按照“两个条例”办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民宗局、公安局、610办等部门深入6个乡镇、12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稳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基督教培训中心举办了1期基督教中青年学生和教职人员培训班。同时,县委组织工作组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4次,化解矛盾纠纷3起;因棚户区改造,帮助龙山教会协调解决了搬迁地址问题。
4.稳步助推非公经济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主题、目标、内容及实施载体,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并细化了统战部副部长的包保责任,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力推进。二是继续做好工商联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创业140人,发放创业贷款1365万元,带动就业279人。同时,与益民培训学校联合举办创业培训班2期,共160余人。三是切实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扶持微型企业60户,扶持补助资金180万元。
5.持续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对外联谊活动。今年以来,共接待了中国国民党副主席郝龙斌一行等到我县参观考察等活动。三是认真做好档案登记管理工作。经过调研摸底,龙陵共有在台龙陵籍台胞553户、2966人,县内台属720户、3680人,台资企业2户,定居台胞3人,有华人华侨8万余人,侨眷4万余人。四是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今年以来,共计慰问三胞三属44人次、台资企业2户。五是努力做好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申报工作,目前正在协调省台办与国台办申请报批事宜。
6.积极开展关爱老兵活动。一是给予县内健在的抗战老兵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目前已发放补助资金180000元。二是协助深圳中兴通讯公司、特安公司、宋庆龄基金会、北京志远功臣基金会发放抗战老兵慰问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统战部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
2.龙陵县工商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统战部、工商联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暂定编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
2016年12月退休人员划到社保中心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702688.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688.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收入170.27万元,比2015年增18.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34652.5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652.56元,占总支出的97.43%;项目支出42000元,占总支出的2.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5年增加25600元,增1.56%,增加主要原因:调资增加人员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统战部、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2652.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47元,减1.03%,主要原因是经济目标考核奖2015年度算在了基本支出上,2016年度算在了项目支出上。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0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统战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经费支出42000元。比2015年增加42000元,增100%,主要原因是发放2015年度的经济目标考核奖在项目支出上反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战部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652.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5年增加25600元,增1.56%,增加主要原因:调资增加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90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9%。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奖金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58000元,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业务培训、经济目标考核奖发放;行政运行支出1067263.6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73764元,用于发放抗战老兵生活补助费、公务员考核优秀奖励、经济目标考核奖。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2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缴纳养老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原工商业者困难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统战部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25.16元,完成预算的4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27.16元,完成预算的4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98元,完成预算的52.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下半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统战部、工商联的2辆车上交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半年车辆就没有使用过。二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公务车辆、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174元,下降10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973元,增长/下降13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02元,下降57.8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公务车辆、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27.16元,占1.35%;公务接待费支出15898元,占0.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127.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127.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统战部、工商联到乡(镇)慰问抗战老兵、开展统战工作调研、贷免扶补、小微企业的入户调查及相关的统战工作、工商联工作和外出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9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8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部、工商联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工作调研以及统战部、工商联工作对象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误餐支出。一是接待了中国国民党党部退役将领黄复兴一行到我县参观考察、两岸媒体采访团到我县考察采风等活动。二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工作调研,2016年共服务接待做好了大连理工大学民主党派、民革保山市委、民革楚雄州委、九三学社保山市委等到我县开展调研考察服务接待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关爱抗战老兵工作,接待深圳中兴通讯有限公司、深圳特安公司、北京志远功臣关爱基金会、宋 庆齿基金会、广州青年商会及部分关爱老兵志愿者对我县健在抗战老兵进行入户慰问;四是接待省、市部门领导。五是接待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六是接待挂钩村领导。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统战部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90.49元,比2015年减少90600元,减23.0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战部、工商联开展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280.21元,实际采购(小车保险)7666.16元,其中:服务类(小车保险)7666.16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