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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04_A/2017-092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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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陵县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是:一是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三是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是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五是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六是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是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效。按照“立足境内、兼顾境外、双向并重”的原则,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加强网络巡查监控,及时收集获取各类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严格落实双向查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重点人员和危爆物品管控查缉工作,严防涉疆涉恐人员借道我县出境和就地“圣战”,严防重点人和危禁物品通过我边境流入流出。严密社会面管控,把县城客运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适时开展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防患于未然;密切关注缅北局势,大力加强情报信息搜集、边境巡防、边民管控等工作。

2.平安法治龙陵建设得到有力推进。一是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强基的思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财性犯罪、重大恶性刑事犯罪,全力开展破案追赃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我县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建设,对调委会进行调整充实。成立了龙陵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民调解网格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大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县、乡、村(社区)、组四级联动,健全乡、村、组“三级三次调处”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措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三是全面加强社会秩序的管理。加强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加强了食品药品危爆物品全方面监管,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平安创建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我县深入推进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禁毒工作紧紧围绕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工作目标,坚持指导与实战并重的思路,充分发挥信息导侦作用,以侦办各级目标案件为抓手,多警联动协作,严密“双向查缉”,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嚣张气焰。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五下乡”活动为引领,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普法教育。以棚户区改造、黄龙玉矿山整治为着力点,深入村组、学校和棚改户中,大力宣传国家的棚改政策、《城乡规划法》、《物权法》、《云南省黄龙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全面形成。建立城市治安防控科技网,采用政府主导,企业投资,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建立农村科技防控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科技防控的新路子。

4.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在全县116个村(农村社区)共组成4899个群组,由移动公司导入“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在全县推广运用;经过升级,“6995”可实现多群组互联,在原“6995”十户联防的基础上,多群组互联以号码“69951”、“69952”、“69953”、“69954”为载体,通过拨打这四个号码,可实现县、乡、村及乡镇内七所八站的多群组通话,有助于县、乡、村三级联动。针对留守人员给社会治理工作带来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在总结提升“699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在龙山镇搭建“995”关爱“三留人员”服务平台。

5.政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政法委机关和全县政法各部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学雷锋、感恩教育、群众教育路线、“三严三实”暨“忠诚干净担当”等各种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各部门结合年初制定的思想教育年度计划、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县委政法委坚持开展“每周学法律、每月主题读书”活动。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政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与每一位县委政法委委员、政法委机关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又与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领导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法委(含610办)年末编制数为21人(其间变动:增加依法治县办2个行政编制,县委编办收回1个工勤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2016年在职人员18人(含工勤人员2人)。在职人员中处级领导3人(副处3人);科级10人(正科6人,副科4人);科员3人;工勤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3352579.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2579.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2904921.56元增加447657.92元,增幅1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3288579.48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579.48元,占总支出的65.1%;项目支出1147000元,占总支出的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2904921.56元增加383657.92元,增幅13.2%,主要原因分析是补助乡镇、扶贫村、社区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1579.48元。与2015年日常支出1916921.56元相比增加224657.92元,增11.7%,增加原因:补助乡镇、扶贫村、社区工作经费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601.16元,占基本支出的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0978.32元,占基本支出的2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7000元。与2015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988000元相比增159000元,增16.1%,增加原因:市政法委补助禁毒委建设工作经费450000元未划拨到禁毒委。

具体项目开支在发放综治维稳员工资、补助下级维稳工作经费以及各种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8579.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支出2904921.56元增加383657.92元,增13.2%,增加原因:补助乡镇、扶贫村、社区工作经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578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补助下级维稳工作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745855.80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200.00元,用于会议费支出;专项业务支出1147000.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4733.00元,用于公务员考核优秀奖励、经济目标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79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直接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838.50元,完成预算的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374.50元,完成预算的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464.00元,完成预算的43.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自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今年开会的住宿和就餐费都列支在会议费上。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8838.50元比2015年支出总数195446.00元减少76607.50元,下降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50.50元,下降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657.00元,下降5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自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今年开会的住宿和就餐费都列支在会议费上。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74.50元,占49.1%;公务接待费支出60464.00元,占5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74.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374.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出差、乡镇考核、督查、检查政法综治维稳以及矛盾纠纷排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46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4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督查、检查以及政法维稳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978.32元,与2015年支出515064.36元对比增加55913.96元,增幅10.9%,增加的主要原因:补助乡镇、扶贫村、社区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政法维稳工作、办公等日常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预算66873.35元,其中:货物类420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24873.35元;实际采购金额63403.38元,其中:货物类403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23103.38元,都是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不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政法委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