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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28-1-/2020-09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纪委监委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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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决定、命令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检查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9、会同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考察、考核县直单位、各乡镇级委班子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审查、监督;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把“率”字贯穿于责任落实始终。一是“率”先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始终按照练好管党治党“寸言必争”的苦功夫、反腐倡廉“寸土不让”的硬功夫的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年内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听取违规违纪案件执纪审查情况,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率”先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带头与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和监督。三是“率”先落实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抓好分管部门和挂钩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县委县政府的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向县委看齐,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齐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氛围,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 把“早”字贯穿于宣传教育始终。一是早宣传造氛围。按照“网络有站、广播有声、微信有群、报刊有文、电视有形”的思路,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龙陵经验做法,2019年以来,“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发文563篇,关注人数7656,点击率123203次;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文章(信息)2315篇(条),点击率183911次;外宣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486篇(条),其中,国家级22篇(条),省级132篇(条)。二是早教育敲警钟。充用好松山干部教育基地和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案发地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发案单位必须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枪声》《欲海顷舟》,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点名道姓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18批23件61人,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三是早提醒扯袖子。坚持“每季3篇廉政文章、每月2条廉政短信、每天1条廉政格言”制度,经常性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8批次1800余人次;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不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的13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3. 把“盯”字贯穿于作风建设始终。一是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问题开展拉网式清查,发现疑似违规资金1944笔、1028.96万元,收缴资金407.37万元,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领导干部192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2件3人、问责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二是盯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加大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公职人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年立案审查2件7人,问责1件2人,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三是盯社风民风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执纪力度,狠刹大操大办之风,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对2起违规操办宴席进行了查处。

4. 把“精”字贯穿于扶贫监督全过程。一是精准安排部署。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贫困乡镇纪委书记“一年两例会”制度,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聚焦深度贫困区域,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精准发现问题。推进“三访”活动中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发现机制,抽调15人组成5个督导组对全县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累计检查8430户,发现并督促整改扶贫领域问题1350个;同时,结合“三访”活动的开展,累计走访121个村(社区)129个村民小组入户307户,发现扶贫领域问题6个;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重点,使巡察延伸至村(社区),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精准监督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7件,处置问题线索151,批评教育157人,立案2件6人,问责2件3人,通报批评17批次60人。

5. 把“严”字贯穿于监督执纪始终。一是严巡察亮利剑。坚持问题导向清单式开展巡察,创新“巡察+审计”等巡察方式,堵牢制度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已开展10轮常规巡察和1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49个县直机关行政单位和8个乡镇,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5件、45人,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74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73条,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57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43项。二是严审查强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6件50人,结案27件39人,给予党纪处分36人、政务处分5人,其中受双重处分3人,其他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三是严问责促落实。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共问责7件、19人次,共对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不守规矩等问题的7件19人次进行了问责,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作风转变。

6. 把“惩”字贯穿于扫黑除恶工作始终。始终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熟悉掌握省纪委关于保护伞的十三种类型;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与同级政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等体制机制;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作为主攻方向,聚焦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全面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19年以来,召开分析研判会议23次,摸排和接收问题线索48条,已办结9件,正在办理4件,销号15件;立案查处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自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1条,立案1件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151,69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1,699.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18年16,234,783.05元减少1,083,083.09元,降低6.67%,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困难,从7月份起停发政府绩效奖励,日常公用经费也无法全额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351,699.96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1,959.46元,占总支出的96.16%;项目支出589,740.50元,占总支出的3.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8年15,884,783.05元减少533,083.09元,降低3.36%,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困难,从7月份起停发政府绩效奖励,日常公用经费也无法全额拨付,导致支出预算执行数比上年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61,959.46元。比上年14,456,939.05元增加305,020.41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50,342.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660,14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6,084.0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8,87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90,196.87元占基本支出的8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71,762.59元占基本支出的1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740.50元。比上年1,427,844.00元减少838,103.50元,下降58.70%,主要原因为:2018年由于纪检监察系统实施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购置谈话点设备、巡察、开展重大项目督查及脱贫攻坚工作,支出项目资金1,427,844.00元。2019年由于县财政困难只支付了两轮巡察的工作经费及省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589,740.5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办公支出;第八轮巡察工作经费支出97,562.50元,主要用于支付对3个县直部门2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差旅费、办公费、宣传费;第九轮巡察工作经费支出292,178.00元,主要用于对5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差旅费、办公费、宣传费、租车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1,699.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16,234,783.05元减少1,083,083.09元,下降6.67%。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困难,从7月份起停发政府绩效奖励,日常公用经费也无法全额拨付,导致支出预算执行数比上年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85,69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924,190.80元(基本工资2,935,943.00元,津贴补贴4,925,967.00元,奖金1,991,14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140.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2,633.09元(办公费799,599.67元,印刷费31,656.00元,水费2,409.40元,电费20,341.98元、邮电费64,127.16元,差旅费959,355.06元,会议费5,460.00元,培训费69,640.00元,公务接待费98,143.00元,劳务费274,833.90元,工会经费53,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411.66元,其他交通费用949,995.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元),资本性支出18,870.00元(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24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遗属补助8,1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3,391.32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24,739.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9,76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530,582.6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9,180.1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5,554.66元,完成预算的9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411.66元,完成预算数110,000.00元的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143.00元,完成预算105,000.00元的93.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杜绝同城使用公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避免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568.28元,下降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176.68元,下降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391.60元,下降5.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杜绝同城使用公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避免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11.66元,占52.25%;公务接待费支出98,143.00元,占47.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411.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411.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巡察、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14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1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1,762.59元,与上年3511036.96元对比减少639,274.37元,下降18.2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县财政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无法全额拨付,导致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5,430,537.03元,其中,流动资产2,076,112.07元,固定资产3,354,424.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9,696.9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9,309.39元,固定资产减少429612.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年购置信访室设备18870.00元为中纪委统一进行招标,县纪委按中纪委招标确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省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补助工作经费,用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办公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我单位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由办公室牵头涉及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为上年结转的2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并在规定的时限,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初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构建龙陵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知识学习领会,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纪检组、巡察组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第八轮巡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对2个县直部门和3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由办公室牵头涉及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到位资金97,562.5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支出97,562.50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的办公耗材、差旅费、宣传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并在规定的时限,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圆满完成第八轮巡察工作,通过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堵牢制度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知识学习领会,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纪检组、巡察组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第九轮巡察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对5个乡镇开展政治巡察。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单位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由办公室牵头涉及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到位资金292,178.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支出292,178.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40天期间的办公耗材、差旅费(含住宿费)、租车费、宣传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细化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监控。并在规定的时限,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初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构建龙陵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知识学习领会,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6.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按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纪检组、巡察组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监察体制改革后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中共龙陵县纪委、龙陵县监委现下设13个内设机构、13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龙陵县纪委监察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在市纪委和县委、县人大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持续从严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决算数1515.17万元,比上年1623.48万元减少108.31万元,下降6.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数1535.17万元,比上年1588.48万元减少53.31万元,下降3.35%,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35.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8.57万元占总支出的8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62万元占总支出的7.47%,卫生健康支出8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4%。基本支出1476.20万元占总支出的96.16%,项目支出58.97元占总支出的3.84%。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控制度涵盖了预算编报、预算执行、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结算方式和“三公”经费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规范预算编报、支出事项、货币资金、国有资产及“三公”经费的管理。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龙陵县纪委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部门履行职能任务的成本,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具体包括:更好地利用部门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控制公共支出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重点工作正常开展;了解、掌握部门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

我单位在接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后,成立了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由办公室牵头涉及的各部门成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②组织实施

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并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③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目标设定围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察等工作,履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职责,对县直部门、乡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定、维护党章及党规,落实上级有关监察的决定进行监督。为龙陵跨越发展、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预算配置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预算,保障全年基本支出,优先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巡察等重点工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支出进度要求执行,严控结转结余资金,除跨年实施项目外,不结转下年;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节支增效。预算管理方面: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保障部门预算申报、审核、安排全程公开透明。3.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保值。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采购、验收、付款。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定、维护党章及党风法规得;严格落实上级有关监察的决定、对县直部门及乡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到位;圆满完成全县69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巡视工作条例》等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各项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巡视工作条例》等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群众满意度98%以上。我单位2019年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由于对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够熟悉,缺乏绩效评价的专业人员,绩效评价的准确性有待加强。

(2)现有部分制度制定不够科学合理,还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评价知识学习领会,依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逐步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组,项目实施部门针对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情况后及时报送办公室。同时,待财政局进行审核后按相关要求将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部室、纪检组、巡察组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部室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初步搭建起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完善适应我单位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今后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绩效自评指标库内容。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