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28-1-30/2018-09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纪委监委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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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000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龙陵县纪委监察局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12个内设机构;13个派驻纪检组;5个巡察组及县委巡查办公室,共31个下设机构。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率”字上下功夫抓实管党治党责任。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紧扣“三率”抓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推动责任落实。“率”先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率”先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齐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氛围,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2、在“早”字上下功夫抓实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宣传在先、预防在先,紧扣“三早”抓实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不想腐”氛围。“早”宣传。利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龙陵经验做法,共在网站和微信发布信息(文章)1800余条(篇)、一网一号点击率达100万余次;制定宣传工作考核方案,实行积分制管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给予加分,有效调动了积极性,我县上报的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500余篇(条)。“早”教育。用好松山干部教育基地和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好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平达乡杨连维案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赌输的人生》,用身边案件警示教育身边人;建立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制发本地典型案件通报3期,转发省、市纪委典型案件通报14期,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通报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27起,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早”提醒。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逐层开展好廉政谈话,共谈话20余批次1000余人;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对脱贫攻坚推进不力、与公车改革精神相违背、工会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1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在“紧”字上下功夫抓实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三紧”抓实建章立制,着力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紧”管权制度。继续抓好“五个清单”制度,切实保障党委政府和纪委的知情权,既强化了同级监督,也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营造了干部既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紧”管钱制度。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组级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推行“村组财务管理”制度,对村组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解决村组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紧”管事制度。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推行“一清单两报告两评议”制度,解决好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针对乡镇纪委发现能力不强的问题,推行月查制度,紧盯一件事、一个人、一个项目、一笔资金每月开展一次检查,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发现问题能力;针对民生资金领域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推行民生资金倒查制度,紧盯到户的每一笔民生资金,从最基层的每一户农户查起,自下而上倒查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违规违纪。全县共建立健全制度60余项,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约束。
4、在“盯”字上下功夫抓实作风建设。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紧扣“三盯”抓实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党风政风明显转变。“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抓住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开展明察暗访,对1起领导干部违规驾驶、使用公车和1起违规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紧盯市委首轮巡察以及我县巡察发现的违规发放电话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小金库”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电话费和违规代缴职工医疗补助金进行清退,查处并通报“小金库”问题2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使用自检自查,使工会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围绕重大项目、棚户区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全县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10余次,聚焦纪律作风问题,紧盯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发现并整改问题42个,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盯”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会议精神,制发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扶贫领域约谈提醒、分片包案等8项制度,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件,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0件21人,结案4件7人,在办6件14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3人(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4人。通过监督执纪挽回经济损失138.47万元。
5、在“严”字上下功夫抓实纪律监督。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紧扣“三严”抓实纪律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严”巡察。探索开展巡察+审计模式,采取委托第三方审计的方式,使“巡、审”相结合,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3大方面存在的问题118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2件,涉及27人,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县委书记以上廉政党课的方式,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在我县开展工作。“严”审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1件次,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44件62人,结案28件38人,正在办理16件24人。已结案处分的38人中:给予党纪处分29人,给予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1人。通过执纪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6.33万元。“严”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共对存在作风不实、不守规矩等问题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暂定编制4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112493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4931.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与上年对比增长2777770.68元,增长33.3%,主要原因为:
1.巡察经费2200000元;
2.调整改革性补贴及政府绩效奖励1112900元;
3.养老保险单位部分931600元;
4.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经费150000元;
5. 省纪委安排办案经费100000元;
6.人员调入工资增加263270.6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1699974.86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4522.56元,占总支出的91.06%;项目支出1045452.30元,占总支出的8.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304412.28元,增长39.4%,主要原因为:
1.巡察经费2200000元;
2.调整改革性补贴及政府绩效奖励1112900元;
3.养老保险单位部分931600元;
4.省纪委安排办案经费100000元;
5. 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经费99153元;
6.日常公务支出、巡察、督查等支出840759.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龙陵县纪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54522.56元。与上年对比增2998660.68元,增长39.17%,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891986.30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减少400000元;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资金,减少10223.61元;
4.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308806.63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810219.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49%,人均136129.7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51% ,人均32989.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开展督查及保障巡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5452.30元。与上年对比增305751.60元元,增长41.33%,主要原因为:
1. 巡察工作经费增加2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经费增加9915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办案工作经费及其他项目资金减少13401.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99974.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3304412.28元,增长39.4%,主要原因为:
1.巡察经费2200000元;
2.调整改革性补贴及政府绩效奖励1112900元;
3.养老保险单位部分931600元;
4.省纪委安排办案经费100000元;
5. 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经费99153元;
6.日常公务支出、巡察、督查等支出840759.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5556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631764.84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78348.94元、项目支出1045452.3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科学技术(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44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94440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219.08元,完成预算的9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542.58元,完成预算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676.50元,完成预算的90.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由于严控公车使用频率,部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城范围内不使用公车,比预算数减少11780.92元;
(2)公务接待费,由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比预算数减少11323.5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5467.02元,下降1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347.92元,下降1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19.10元,下降10.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由于严控公车使用频率,部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县城范围内不使用公车,同比汽车燃油费、修理费减少13347.92元;
(2)公务接待费用资金,由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同比减少接待经费12119.1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因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542.58元,占53.55%;公务接待费支出103676.50元元,占46.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542.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542.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用于执纪审查、巡察、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676.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3676.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汇报工作,县外相关部门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共龙陵县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8348.94元,与上年对比减257673.82元,2336022.76元,减11.03%,主要原因为:
(1)办公费,减少669283.31元;
(2)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31219.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11161.33元;
(2)差旅费,244914.50元;
(3)培训费,56689.50元;
(4)公务接待费,103676.50元;
(5)劳务费(保安费、临时工工资),172652.00元;
(6)工会费,97843.92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549.58元;
(8)其他交通费用,61756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龙陵县纪委资产总额6344296.80元,其中,流动资产304872.79元,固定资产6039424.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7625.1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6413.33元,固定资产增加2498981.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持平为0元,在建工程减少674943.22元,无形资产持平为0元,其他资产持平为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6100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2201111
账面原值10624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20元(车辆报废收入);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8648.5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193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119268.5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319380.00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台建设维护9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墙体绘画29268.58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中共龙陵县纪委政府采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8648.58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各项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持续抓实作风建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巡察工作、持续从严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增强巡察、监察、派驻监督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构建龙陵决战脱贫攻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开展执纪审查、督查、巡察工作惩治腐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6.3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公安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公安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龙陵县纪委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