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28-1-30/2017-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纪委监委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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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第一部分 中共龙陵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坚守政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一是强化履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三转”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反馈、督促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龙陵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及村(社区)、县直各部门及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过程管理,有效传导压力。
(二)强化宣传教育,“不想腐”的氛围逐步浓厚。一是早宣传经常抓。以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共在网站发布信息2290条,点击率达12万余次,共在“雨城清风”微信公众号转载和推送文章498篇,点击率达18万余次。加大反腐倡廉宣传信息报送力度,共有795篇(条)稿件(信息)被中央和省、市媒体、刊物和网站采用。二是早教育主动抓。坚持以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郑垧靖等先辈先进为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打造以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为主阵地的廉政教育平台,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先进位。开展“党规党纪在我心”知识竞赛、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宣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依托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先后有84批3255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采取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现场、到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用身边事例警示教育身边人。点名道姓通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共发布本地纪律审查案件信息43起,转载全国各地典型违纪违法案例70起,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三是早提醒重点抓。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采取任前廉政谈话、个别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让谈话常态化,共谈话1800余人次。县纪委常委2次约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对下乡不交伙食费、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52个单位“一把手”以及11名不按要求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开展“廉政文章月月读”和“廉政短信提醒”活动,每月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推荐廉政文章1篇,每天向全县800余名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编发廉政格言1条,每月向全县1600余名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2条。四是早纠正及时抓。对223个单位、1365人次进行了廉政鉴定,取消7个单位、15名干部的评先表彰资格,对22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纠正,对44件反映问题失实的信访举报给予澄清,要求70名被谈话函询对象就相关情况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三)强化监督制约,“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更加严密。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针对监督执纪问责找不到抓手的问题,推行“五个清单”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每个“三重一大”事项启动后,随即启动“五个清单”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知情权,既强化了同级监督,也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营造了干部既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的良好氛围。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制定出台《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着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二是以实效为关键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党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和领导干部外出等均按规定请示报告,共有32名县处级领导、89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事项抽查核实力度,切实维护制度权威。坚持组级资金乡村代管、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等制度,有效解决公款私存、公车私用、公权滥用等问题。完善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安排28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上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动态公开相关信息。
(四)保持高压态势,“不敢腐”的震慑正在形成。一是在追责问责上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年共问责59人次,按职级分:乡科级12人次,一般干部2人次,其他人员45人次;按问责方式分:诫勉谈话11人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1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0人次,通报批评36人次。二是在执纪审查上保持高压态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检监察机关先后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100人次,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4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2人,移送司法机关0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紧盯三类重点人物和三个时间节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形成持续威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9件,立案35件54人,结案33件51人,涉及乡科级领导5件5人,给予党纪处分38人,给予政纪处分23人(双重处分10人),通过执纪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3.47万元。
(五)深化作风建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发送短信提醒廉洁过节,派出明察暗访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5次,严肃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歪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推进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效率大提升、做法大转变。深入开展赌酒赌博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赌酒赌博歪风得到有效整治。制发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对违规发放电话费、“小金库”等8个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二是围绕中心开展纪律检查。围绕脱贫攻坚、“五网”建设、重大项目、棚户区改造、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46次,聚焦纪律作风问题,盯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共提出交办事项237项,给予“红色预警”31项,发现问题82个,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先行先试开展专项巡察。突出先行先试,探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 44个,并交办到10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四是真心实意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在10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开通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诉求3047件次,已办结3042件次,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9.9%。五是从严从实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县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多次研究部署换届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谈话,反复强调严肃换届纪律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大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组织部门直接责任的落实,分解细化“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倒逼任务落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醒、告诫、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严守换届纪律,从严从重查处换届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在乡镇和村(社区)换届中没有出现违反换届纪律的严重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及时进行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共1个,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暂定编制27人。年末在职在编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8347160.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7160.47元,占总收入100%。比上年7119652.32元增加1227508.15元,增长17.2%,增加的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员工资调整;二是预算调增办案业务经费520000元、省级补助办案场所经费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8395562.58元。其中:基本支出7655861.88元,占总支出的91.2%;项目支出739700.70元,占总支出的8.8%。比上年7420209.57元增加975353.01元,增长13.1%,增长原因为2016年公务员工资调整,根据省、市、县要求开展巡察及扶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委局机关、派出纪工委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5861.88元。比上年7021209.57元增加634652.31元,增长9.0%,增长原因为2016年公务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19839.12元占基本支出的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36022.76元占基本支出的30.5%。人员经费支出人年均8.18万元(含养老保险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年均35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委局机关、派出纪工委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各种监督检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等专项业务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700.70元。比上年399000.00元增加340700.70元,增长85.4%,增长原因为根据业务需要追加办案业务经费。重大项目、脱贫攻坚督查支出20.00万元;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53.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95562.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7420209.57元增加975353.01元,增长13.1%,增长原因为2016年公务员工资调整,根据省、市、县要求开展巡察及扶贫攻坚专项纪律审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5256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其中:人员工资支出4243733.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8650.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109.8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073.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99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其中:职工养老保险支出116881.60元;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326114.63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8686.10元,完成预算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890.50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795.60元,完成预算的9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时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多人出行优先考虑公交。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48686.10元比2015年265084.88元减少16398.78元,下降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32890.50元比2015年135366.88元减少2476.38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15795.60元比2015年129718.00元,减少13922.40元,下降1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时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多人出行优先考虑公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90.50元,占53.4%;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95.60元,占4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890.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890.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纪律审查、重大项目督查、脱贫攻坚督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795.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795.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本年无国(境)外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6022.76元,比上年2904694.50元减少568671.74元,降低19.6%,降低的原因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及其他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0444.64元;差旅费241607.34元;水电费23492.95元;邮电费40882.79元;维修费112431.00元;会议费72371.00元;公务接待费115795.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343.50元;其他交通费用286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42213.00元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6年政府采购数573228.83元,实际采购金额559659.38元,节约13569.45元,节约率2.4%,主要为采购谈话点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528136.85元、工程类3400元、服务类28122.53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