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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28-1-30/2016-103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纪委监委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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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龙陵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共龙陵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龙陵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协调当参谋,协助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出发,扎实抓好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对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各个领域,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环节,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抓检查促落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围绕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围绕全县116个重大项目和33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查重大项目背后的纪律和作风问题,提出交办事项61项,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交办任务的5个单位进行了“红色预警”。围绕优化环境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建立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和完善企业服务团制度,共选派28名服务团成员分别进驻企业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对行业部门、要素保障部门的监督力度,着力破解办事难、审批难、落实难的问题。在县内20个民营企业建立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联系点,聘请20名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围绕精准扶贫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围绕精准扶贫的“挂包帮”“转走访”、“ 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次,制发督查通报2期,指出存在问题3个,对工作不到位的2个单位和8个村社区进行了通报。

3、抓作风反四风,坚持不懈强化正风肃纪。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提醒、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盯牢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出重拳、下重锤,公开曝光、点名通报,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淘宝购物、串岗聊天等不在工作状态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按照有责必究、追责必严的要求,严肃整治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15年,共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5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违反会议纪律的18个单位进行了通报。

4、抓审查严惩处,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认真受理群众诉求,抓实抓好《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等信访问题工作办法》等9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和21个诉求解决机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并严格执行群众诉求录入、办理季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五级联动平台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286件次,办结3280件次,办结率99.8%,群众满意率99.9%。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0件。其中,本级受理52件,上级转办交办48件。100件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2015年,共对存在轻微问题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处理。进一步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各部门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交、审查协作等机制,有效形成了审查的整体合力。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2015年共立案31件43人,结案31件43人,涉及乡科级领导4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37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双重处分5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89.41万元。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发案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抓宣传重教育,着力营造拒腐防变浓厚氛围。强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三严三实学习研讨、干部教育培训、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学习主要内容,纳入责任制考核范畴,重点抓好中央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开展党委书记谈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谈监督责任的电视访谈活动,共有12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接受了访谈。强化典型教育。坚持以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郑垧靖等先进事迹为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先进位;组织3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到“保山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签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预防作用,筑牢家庭反腐倡廉防线。推行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制度,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对全县12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进行了2次约谈,围绕治理“为官不为”10种情形展开谈心谈话活动,共进行谈心谈话671人次,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开展廉政文章月月读和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活动,每月向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廉政文章1篇、向1300余名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2条,每天向2200多名干部职工编发廉政格言1条,为广大党员学习廉政知识、时刻警醒自己搭建平台。在龙陵新闻网开设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对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以网站为平台大力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赢得了广泛关注,改版升级后点击率达6万余次。按照“七创五有”标准,做好1个省级、4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巩固和提升工作,做到学有典型、看有亮点。

6、抓制度堵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和完善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票决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全县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均按规定向市委及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共有821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县处级37人、乡科级784人,并对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制度进行了抽查核实,充分发挥了制度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制度权威。坚持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廉政食堂、组级资金乡村代管、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对公账户银行短信提醒等制度,有效解决铺张浪费、公款私存、公车私用、公权滥用等问题。严格执行述廉述责制度,安排28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述廉,接受现场质询,进一步增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干部评先表彰廉政鉴定制度,共对32件,146个单位、340人次进行了廉政鉴定,取消不符合规定的4个单位、7名干部评先表彰资格。认真落实“五个清单”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梳理开列出权力清单634项、责任清单142项、问题清单550项、负面清单832项、项目清单116项,查找廉政风险点154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566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明确了权责边界、预防了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暂定编制27人。

退休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中共龙陵县纪委部门决算总收入7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111.10万元,增长18.5%,增加的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二是2015年按上级纪委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建设纪律审查谈话点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74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9.4万元,增长31.9%,其中:基本支出702.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项目支出39.9万元,占总支出的5.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39.5万元,增长24.8%;项目支出增加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二是2015年按上级纪委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建设纪律审查谈话点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委局机关、派出纪工委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为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及龙陵县纪委纪律审查谈话点建设,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按上级纪委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建设纪律审查谈话点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已投资90多万元,因财政安排资金不足,至2015年末已支付39.9万元,剩余部分待2016年财政安排资金后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179.4万元,增长31.9%,增加的原因: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二是2015年按上级纪委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建设纪律审查谈话点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察局日常运转、纪律审查、开展各种督查检查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万元,占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万元,占0.6%。主要用于龙陵县外来企业服务团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3.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8.2%;公务接待费用13.0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接待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同时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多人出行优先考虑公交。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中共龙陵县纪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中共龙陵县纪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律审查、各种督查检查及县纪委监察局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中共龙陵县纪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1810人,接待费开支13.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村社区,参加纪律审查、汇报工作人员,及市级单位到龙陵县调研、指导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公务员工资调整,二是纪律审查力度加大,动辄必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察局日常运转经费、开展纪律审查差旅费、开展纪律审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龙陵县纪委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2.1万元,节约资金2.2万元,节约率5%。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