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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rmzfbgs/2024030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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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 53052300110100000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地方性法规。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按程序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撤销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8个正科级机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2个)即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市委五届六次、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3815”战略发展目标,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动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1.坚持党的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政治方向。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统筹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不断健全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准确把握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在依法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护民权,让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人事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围绕县委重大决策、事关全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全力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的作风、严的纪律保障履职行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传播好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展示好履职风采,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2.突出精准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一是聚焦经济稳定发展精准发力。听取和审议全县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4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查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全县和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做好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听取全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2023年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对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二是聚焦夯实法治基础靶向用力。听取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力。听取和审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县粮食安全、城乡垃圾治理、社会救助、国界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主任会议听取全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情况报告,对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四是聚焦增强履职质量定向施力。对县公安局、医疗保障局工作进行评议;听取全县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专题询问办理落实情况、评议县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县审计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

3.坚定为民初心,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是推动代表阵地建设规范化。围绕“建强有形阵地、凝聚无形力量”工作思路,将全县132个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与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广使用融为一体,建设好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和可视化管理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代表活动阵地一一对应,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二是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依托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代表建议提出审核、分类交办、结果查询等环节网上办理,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智慧化水平,利用大数据实行建议办理全过程跟踪、全方位追溯。通过“线上交办、实地督办、年终评议”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从高“满意率”向高“落实率”转变。三是推动代表依法履职多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持续深化拓展“双联”制度,常态化组织代表接待选民,安排部分代表向选民述职,分组召开驻乡镇各级代表座谈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旁听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参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活动等,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作用。

4.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人大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不断夯实人大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强大内生动力。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县委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好挂钩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好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等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妇女儿童、老干部、档案等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三法三化”,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五字诀”要求,让调查研究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成为转变作风、了解民意的过程,成为提高履职本领、增强责任担当的过程,着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13,742.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82,742.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00.00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1,000.00。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28,313.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02,686.27元,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原因一是专项业务费减少,二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各类保险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00,000.00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经费增加231,000.00元,为上级补助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及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上年上级补助经费不在本级预算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13,742.43元,其中:本年收入9,982,742.43元,上年结转231,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82,742.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8,313.73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上级补助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及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上年上级补助经费不在本级预算内。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13,742.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213,7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9,182,742.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6.2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和各项保险减少;项目支出1,03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1,000.00,主要原因一是结转上年上级补助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及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上年上级补助经费不在本级预算内。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8,995.22元,其中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7,077,995.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610,000.0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各项支出;201010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和有关配套设备建设支出;201010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3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视察、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790.40元,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800.00元,主要为退休干部公务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486.40元,为在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0,000.00元,为在职干部职业年金财政配套资金,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6,504.00元,为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3.210卫生健康支出571,956.81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2,411.38元,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大病保险,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2,069.60元,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75.83元,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加0%,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共申报项目3个,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在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建立健全本部门预算执行考核机制,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800,000.00元,分别为:

(一)代表活动经费2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代表活动经费。

2.立项依据

龙办发〔2019〕64号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代表活动经费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视察、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支出等。

5.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人大代表培训,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展工作;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有关工作,负责补选、增选县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联系在我县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安排和组织县人大代表活动,总结人大代表的工作经验,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工作;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我县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建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对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建议的交办、督办落实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激发代表工作活力,组织代表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协助做好省市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代表视察和代表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服务、监督作用,有力推动国道219、龙玉大道、县实验中学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组织邀请表参加听证会、旁听各种会议、案件公开审理,不断扩大代表知情权。

(二)人代会经费600,000.00元,详细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人代会经费。

2.立项依据

龙办发〔2019〕64号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

4.项目基本概况

人代会经费用于主要用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支出。

5.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用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住宿、餐费、材料、会场、农村代表误工等费用支出。

6.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资金6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度内正常支付各项费用开支。

8.项目实施成效

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31,684.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703.04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办公经费减少;厉行节约,专项业务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资产总额4,426,330.45元,其中,流动资产127,614.93元,固定资产4,298,71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000.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774.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 530523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