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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70202-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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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含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 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 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具体做法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因公出国(境)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宣传思想和文化发展规划与计划;研究和提出加强全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全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学习和宣传,指导全县社会主义科学的研究创作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全县对外宣传工作,并搞好各级媒体的通联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

(二)龙陵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新闻宣传、产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新闻宣传及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管理、维护,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进行实施、运行维护,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研究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负责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查和播出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广播电视高山转播台站及自办节目采、编、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做好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新兴媒体、传媒产业的发展、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设文明办、外宣办、文产办、办公室、理论科、宣传科、干部科7个科室,社科联为合署办公,编制数为25人(含文联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个、机关其他编制数2个(社科联)。领导职数:部长1名(副处级),常务副部长1名(乡科级正职)、副部长兼社科联主席1名(乡科级正职)、副部长1名,文明办主任、文产办主任、外宣办主任、社科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各1名(乡科级副职)。2016年底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6人(含文联3人),离休人员1人。公车改革后,单位在编车辆数为2辆。龙陵县广播电视台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共有编制27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公车改革后,不在配备车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单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二)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立足全县宣传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宣传工作的各项要求,合理使用财政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县的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2、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宣传工作特点,编制各项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具体做法

1、全面清理本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7年的业务工作。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预算一经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年中一般不能追加,而且下达的预算不能调整。因此要求对2017年的各项工作必须充分估计。有些不可预估的临时工作,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估,只能特殊解决。

2、认真估算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同时应与财力相适应。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对各项统计工作,都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统计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3、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单位性质县委宣传部为行政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传媒中心)为事业单位,分别属独立核算机构。

2017年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含电视台)预算是: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464.84万元,支出464.84万元,其中:(按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91.84万元;项目支出73.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8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预算数为:收入安排464.84万元,支出464.84万元。其中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县委宣传部基本收入安排391.84万元,支出39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纳入工资统发经费282.81万元;养老保险费财政配套经费5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在职人员公务经费12.90万元;退休人员公务经费0.52万元;车辆经费4.80万元;工会经费5.6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费8.72万元;其他队个人和家庭补助0.1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县委宣传部项目收入安排73.00万元,支出73.00万元。其中:文联创刊办刊经费7.00万元;外宣办工作经费2.00万元;郑垧靖基层宣讲团工作经费5.00万元;滇西抗战研究基地工作经费5.00万元;《龙陵社科》办刊经费10.00万元;媒体走基层活动经费5.00万元;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经费3.00万元;其他专项工作经费7.00万元;文联业务经费2.00万元;文明办业务费及工作经费2.00万元;社科联办公及课题研究经费5.00万元;文联创作培训经费3.00万元;文化产业工作经费2.00万元;龙陵手机快报运行工作经费2.00万元;电视台购磁带及工作经费13.00万元。

五、“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50万元,接待费5.93万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9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减幅3.95%,原因是宣传部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加大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龙陵县宣传部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与上年减少0.5万元,减幅6.67%。主要用于保障到保山及保山范围内的因公出差,对外宣传、记者媒体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龙陵县宣传部预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5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90万元,与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幅0.5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往来部门以及县内举行重大活动邀请外来媒体和县内正常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因公出国费

2017年龙陵县宣传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纳入工资统发经费282.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4.66万元多158.15万元,原因是人员数和工资数都增加;在职人员公务经费12.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0万元多5.70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公务经费就增加,今年项目支出73.00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58.00万元多15.00万元,原因是2016年电视台划为宣传部的二级单位,预算包含在宣传部内,多出的15.00万元的项目经费为电视台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龙陵县宣传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3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46.6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部日常办公正常运行管理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龙陵县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其中货物类 2.50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1.5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政府性基金0 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中共龙陵县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