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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7020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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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中共龙陵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龙陵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六、按规定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中共龙陵县委政法委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龙陵县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能是:一是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三是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是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五是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六是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是办理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龙陵县政法委设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办公室、政治处、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依法治县办5个处室,县委、县政府610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政法委(含610办)部门预算是: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322.27万元,支出322.27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5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7.71万;(按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222.2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接待费6万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幅8%,原因是大一点的接待由接待办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法委(含610办)编制数为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 ;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2人。2016年在职人员18人(含工勤人员2人)。在职人员中处级领导1人(副处1人);科级10人(正科7人,副科3人);科员5人;工勤2人。

政法委(含610办)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预算数为:收入安排322.27万元,支出322.27万元。其中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1.纳入工资统发经费144.22万元;养老保险配套经费27.55万元。

2.公务经费30.96万元(在职职工人均17200元),退休人员经费0.16万元;工会经费2.8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经费100万元。其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含维稳员工资)90万元;政法统筹专项资金10万元。

五、“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接待费6万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幅8%,原因是大一点的接待由接待办支出。政法委将继续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加大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龙陵县政法委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与上年减少0.5万元。减幅8%。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龙陵政法委预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1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5万元,与上年减少0.5万元,减幅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下级工作检查,工作经验交流等产生的各种费用。

(三)因公出国费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六、按规定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纳入工资统发经费144.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9.89万元多44.3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务经费3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40万元多1.72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公务经费就增加,今年项目支出100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99.70万元多0.3万元,原因是随全县总人口(人均3元)增加而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龙陵县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8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50.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办公正常运行管理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5万元,其中货物类 3万元,工程类 0万元,服务类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5万元,政府性基金0 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中共龙陵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201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