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602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构成
(一)承办县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批示,对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办理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政府机关的经费预决算、财产管理以及公益事业、社会活动、绿化美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综合股、秘书股、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信息股、行政股、法制股、政研股、督查室、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副科级)9个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3名,暂定编制数2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13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财政拨款47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474.43万元。2016年部门支出总计47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474.73万元,基本支出为312.43万元,项目支出162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决算对比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63.35万元减少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与公务用车购置费两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5.59万元,增加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发生大额修理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比决算数减少1.97万元,减少原因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接待费会逐年递减。
四、部门预算的必要性
部门预算是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部门预算是事业发展计划的综合反映,是加强单位宏观调控能力、改善资金使用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涉及单位管理的各个方面、集预测与决策为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因此,单位法人以及相关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编制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部门应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职责单位内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实现预算从基层编起,夯实预算准确性的基础。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