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9-022702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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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74号)文件精神,中共龙陵县委群众工作局,与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来信,负责处理“龙陵县书记县长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地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2.承办市级国家机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人民政府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与有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6.承担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7.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8.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9.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设立:办公室、信访一股(群众工作股)、信访二股(处突股)共3个机构。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暂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正科级),副局长3人(副科级),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工勤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不断减少信访案件“增量”,化解“存量”。
二是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着力加强源头预防,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合理诉求、教育疏导、帮扶救助、依法处理“四个清单”,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三是不断提升信访业务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市督查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力求信访部门和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在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告知、回访等各个环节做到规范合法。
四是全面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工作,把群众通过各渠道提出的信访诉求全部纳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健全完善网上流转、部门办理、群众评价、全程监督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促进网上信访提能增效。用好省、市、县、乡、村五级视频接访平台,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要求部署,加大《云南省信访条例》及信访政策法规宣传执行力度,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群众信访活动。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加大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完善信访终结退出机制,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上市赴昆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联动处置及综合治理机制,坚决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2371.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2371.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52371.58元,其中:本年收入1152371.5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2371.58元(本级财力1152371.5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52371.5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2371.58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371.58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2523.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64.00元,卫生健康支出66383.8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2371.58元,项目支出0元)。
1.工资福利支出999775.18元。其中:基本工资(30101)233556.00元、津贴补贴(30102)410964.00元、绩效工资(30107)16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11306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4239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22612.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7807.38元(其中:工伤保险(3011201)565.32元、生育保险(3011202)6783.84元、失业保险(3011203)458.22元)、医疗费(30114)1372.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96.40元。其中:办公费(30201)31000.00元、差旅费(30211)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217)15000.00元、工会经费(30228)11306.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239)64890.00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3023901)618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3023902)30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4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6500.00元,同比下降51.0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同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31500.00元,同比下降67.74%。主要是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员、不符合接待条件的一律不予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0元,同比下降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减5000.00元,同比下降20%,主要是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从而严格控制用车费用。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52371.58元,比上年预算增33931.42元,同比增长3.03%,主要是基本工资增加46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3461.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2399.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612.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7807.38元,医疗费增加1372.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90.16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持平,无纳入预算的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2596.40元,比上年预算减1490.16元,同比减0.97%,占基本支出的13.24%,主要是工会经费减少1490.16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政府采购预算表1-12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