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04_A/2018-0207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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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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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提供林区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森林派出所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并受理派出所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4、直接受理全县林区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猎杀、走私、倒卖野生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重特大案件。
5、负责森林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6、负责办理、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
7、负责森林公安民警警衔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森林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森林公安的武器弹药、被服装备的配发、管理和使用监督。
9、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参与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
11、参与林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
12、参与林区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3、参与林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
14、参与林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林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管辖不变,仍由辖区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受理);
15、开展林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16、开展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设8个机构,其中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制科、刑事侦查中队、政工监督室、治安中队;3个派出机构,即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龙山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象达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象达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镇安派出所(加挂龙陵县森林公安局镇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牌子)。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执法主业,严打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林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林业厅关于深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行使省政府批准的17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林业行政处罚权和1项行政强制权,牢固树立执法就是主业的理念,对涉林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同时,积极办理林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案件、林区毒品案件、治安案件。期间,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61起,其中刑事案件12起(滥伐林木案7起,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案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2起,林木被毁坏案1起);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5人。林政案件148起(其中滥伐林木案30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71起、擅自开垦林地案1起、未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案3起、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案1起、违法运输木材案9起、非法收购携带野生动物制品案1起、盗伐林木案5起、野外违规用火案18起、非法移植林木案1起,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案2起、向林地倾倒垃圾案1起,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5起);林政处罚153人,没收野生动物麂子、野猪制品99.5千克,收缴木材原木材积55.01立方米,没收木炭12.55吨,补种林木7000余株,罚没款324余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2、二是严打专项整治,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以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以开展“守护神”、“双严”3号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民警综合实力。一是加强民警作风建设。二是认真开展学教活动。三是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四是加大培训力度。
4、强化基础建设,提升警务保障能力。一是象达派出所已建成使用。二是龙山、镇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三是象达派出所执法场所建成并通过市局验收,并投入使用。
5、严抓执法质量,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6、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
7、强化宣传工作,切实建立警民和谐关系。
8、实施科技强警,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8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3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4.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36万元(本级财力384.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4.3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8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4万元
;农林水支出331.6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4.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年初预算不涉及。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入384.36万元,比上年260.38增加123.98万元,增长47.61%,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工资及配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二)2018年预算收入384.36万元,比上年260.38增加123.98万元,增长47.62%,其中:农林水支出331.61万元,比上年227.61万元增加104万元,增长45.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4万元,比上年32.75万元增加19.99万元,增长61.04%。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工资及配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无。
(二)无。
(三)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74万元,其中: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0万元。
2、农林水支出:林业-行政运行331.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费用减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年初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4辆,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全年预算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