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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04_A/2016-1216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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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管辖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的专责机关,对上述案件具体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机构情况:龙陵县森林公安局正科级单位1个,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法制科、政工监督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机构龙山、镇安、象达三个派出所。

3.人员情况:上年末我局在职在岗民警20人,今年调出2人,年末数为18人,退休4人。

二、2016年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总额1620947.8元

(一)人员经费。人员工资1064196元。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1064196元。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7000元。其中: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654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600元。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0300元;离退休人员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元。工会经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751.8元

纳入统发人员离、退休费189751.8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53万元,于去年预算支出的41万元相比增加12万元,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中:购置费16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4万元,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全年预算支出1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附:1、公开表册

2、说明网址:

3、表册网址:

 

龙陵县森林公安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