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6-082203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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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龙陵县石斛研究所的通知》(龙机编发〔2012〕1号)文件,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石斛相关的科学研究,开展大田生产示范,研究种植新技术和管理新方法,解决石斛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让科学研究为产业服务;二是负责种苗繁育,选育石斛优良品种,为我县石斛种植户提供优质、价廉的石斛种苗;三是负责质量检测检验服务,提供石斛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和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质量检测检验服务;四是负责收集整理石斛科研信息及市场动态,为广大群众和商家提供信息服务,为我县石斛产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让市场成为产业发展的导向;五是负责石斛新产品开发,提升石斛附加值,努力打造“中国紫皮石斛之乡”知名品牌;六是负责组织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进行学术研讨,并将学术成果在期刊、专著、网络等媒介上进行共享,使科研与产业相互促进。
根据上述职责,龙陵县石斛研究所设立:综合办公室、信息协作中心、科研中心、石斛质量检测中心共4个机构。龙陵县石斛研究所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现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所长1名,专业技术人员7人(含内设机构领导3人)。无退休人员,无公车。2016年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预算是: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44.43万元,支出44.43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科学技术支出38.43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单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和水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龙陵县石斛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四、具体做法
1.全面清理本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6年的业务工作。实行部门预算后,部门预算一经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年中一般不能追加,而且下达的预算不能调整。因此要求对2016年的各项工作必须充分估计。有些不可预估的临时工作,在编制预算时无法预估,只能特殊解决。
2.认真估算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同时应与财力相适应。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对各项统计工作,都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统计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3.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所需项目经费为:石斛研究工作经费、业务经费6万元。
五、部门预算编制数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预算数为:收入44.43万元,支出44.43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石斛研究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与县政府办协调1辆公务用车由我单位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为3.2万元。由于2016年是“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所中心”全面建设的重要年,加之研究所将开展全县石斛种质资源普查、到各石斛种植乡镇开展石斛仿生栽培技术指导培训、紫皮石斛各项研究等工作,故2016年石斛研究所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预算的2万元增加3.7万元。
龙陵县石斛研究所
2016年2月6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wgkp@llw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