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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43275661-0-04_Z/2017-020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委史志委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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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中共龙陵县委史志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龙陵县委史志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中共龙陵县委史志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具体做法

五、部门预算编制数

六、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七、“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八、按规定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表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项目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八)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预算表

(十一)龙陵县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中共龙陵县委史志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龙陵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为党委工作部门,行使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挂中共龙陵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牌子。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

(二)规划全县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和地方志、执政纪要、年鉴编修工作;完成省、市史志部门交办的党史、地方志刊物撰稿任务。

(三)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充分发挥党史工作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四)负责有关党史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地方志的来信来访。

(五)负责龙陵县境内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开发和利用。

(六)开展县际间、部门间的党史理论、方志理论交流活动,培训党史、地方志工作人员。

(七)负责组织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编写专业志和乡镇志,负责审定部门志稿和乡镇志稿。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龙陵县委党史地方志工作委员会现设有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史股、方志股。龙陵县史志委核定编制9 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工勤编制3人(其中1人工勤岗因公车改革待消化)。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是: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148.44万元,支出148.44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2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6.16万;(按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08.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二、实行部门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大改革(政府采购、国库单一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的重中之重,是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措施。实行部门预算有利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机制,实现依法理财、规范理财,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部门预算是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实行部门预算就是将财政资金按部门和项目进行分配,通过零基预算办法,把原来按功能划分的资金细化到部门和项目,把部门的各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龙陵县史志工作。

四、具体做法

(一)全面清理预算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7的业务工作。

(二)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

各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同时应与国家财力相适应。因此在提出预算时,一要充分反映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对各项工作,都要根据业务性质及消耗水平合理确定所需资金;二要考虑财力的可能,根据财政收入的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三是对所申请的资金合理分类排序,让财政部门了解部门的主要任务,统筹兼顾。

(三)准确把握部门的工作重点

编制部门预算必须把部门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以重点考虑。所需项目经费为:一是《龙陵年鉴》(2017)《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经费35万元;二是二轮《县志》经费1万元;三是《中国共产党龙陵历史(1925-1978)》经费4万元。以上项目经费合计40万元。

五、部门预算编制数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原则及做法,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收入148.44万元,支出148.44万元。 第一工资福利支出94.15万元(含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15.09万元) ;核定标准: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第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54万元 其中:公务费3.32万元,工会费1.5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64万元。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0.3万元,退休每人每年0.04万元,工会费核定按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提取,公务交通补贴按公务员人月均0.075万元计算。

第三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万元 其中:遗属补助0.5004万元、护理费0.25万元;核定标准:遗属补助、护理费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通知。

第四项目支出经费40万元(含政府采购11.5万元),一是《龙陵年鉴》(2017)《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经费35万元;二是二轮《县志》经费1万元;三是《中国共产党龙陵历史(1925-1978)》经费4万元。

六、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

七、“三公”经费编报情况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车改革,不留车),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减少0.8万元,减幅29%。史志委将继续加强管理,精打细算,增收节支,合理开支,专款专用,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开支范围及标准,加大建立健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龙陵县史志委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6年减少0.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不留车。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龙陵史志委预计公务接待费开支1.98万元,比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工作检查,工作经验交流产生的费用。

(三)因公出国费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八、按规定需要说明的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纳入工资统发经费94.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7.96万元多36.1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务经费3.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28万元多0.0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应的公务经费就增加,今年项目支出40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46万元少6万元,原因是《龙陵年鉴》(2017)《中共龙陵县委执政纪要》(2016)经费减少,党史人物陈列馆管理权限及管理经费移交龙陵县文物管理所。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3.32万元,比2016年增加0.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正常运行管理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1.5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1.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中共龙陵县委史志委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