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1-0508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1.办理对象:
龙陵县行政区划内云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龙陵县籍的毕业生)
2.申请材料:
(1)本人近期彩色两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3)本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5)本人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本科及以上需提供);(6)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3.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县级就业服务机构经办人员进行登记,填写完整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交由县级级服务机构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办理后续程序;不符合规定,向申请人说明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