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202306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应届高校毕业生: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就业报到证。《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二、做好档案转递衔接。高校毕业生档案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由高校按规定有序转递。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三、毕业生档案邮寄:
(一)接收单位名称: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档案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875-2225499,0875-2222318
(二)接收单位名称:龙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1号(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5-6127180
四、请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关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龙陵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毕业生就业政策、招聘求职信息、就业动态及各类专场招聘会信息。其它未尽事宜,请致电0875-6127180。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