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8B-15_A/2018-06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1.报到登记时间: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2.属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先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登记,后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档案挂靠手续。
3.属自费、函授毕业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直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登记时需带上签约协议。
5.今年到我县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办证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大一寸照片两张。
6.登记时须认真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在外地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登记时需带档案托管协议书原件。
附件: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登记表
龙陵县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