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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2533024MB1E81773H-/2022-0706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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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2020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3.08分,自评等级为“良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工作经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资金37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数24.19万元,执行率65.3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用于驾驶员出差和办公经费支出保障绩效目标完成83.08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0年工作经费项目按照工作开展进度需求进行实际拨付,未完成绩效目标16.92%。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落实慢,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重视预算执行。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有多少预算安排,就严格按预算资金完成项目,让预算更精准。

2.统筹预算。在年初预算时考虑项目预算的精准性与实际资金的安排更接近,达到按预算完成各个项目。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我收单位收取上缴的公务用车租赁费,主要用于驾驶员出差的差旅费和部门运转办公费。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21年3月10日—3月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11月30日)

结合财政局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要求,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绩效自评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部分股室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2021年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良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公用经费保障人数用于保障驾驶员出车差旅费和部门运行经费,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2021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按照年初预算,能够在时限内完成。

(2)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的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100%,满意率10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项目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工作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