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E81773H-/2022-07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21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02分,自评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2021年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行保障测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资金460.71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数391.96万元,执行率8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为保障全年单位正常运转。
(2)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通过开展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公务用车各项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各单位对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及执行公务用车纪律的重要性认识;围绕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的目标,深入推进省级、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党政机关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探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预算数460.71万元,支出数391.96万元,主要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新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在年初做预算时测算不精准及2020年工作经费项目按照工作开展进度需求进行拨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部门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单位内部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1.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预算执行。
2.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3.落实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4.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2年,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县机关事务局是龙陵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有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公务用车和房地产管理股、服务保障股。事业编制10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目前,实有局长兼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干部职工6名。其中局长为公务员(编制在县委编办),两名副局长和其余6名干部职工为事业编。
(1)党的建设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坚持开展好理论学习和周一学习。三是组织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
(2)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收官,依规取缔党政机关公务用车174辆,保留246个车辆编制,目前实有235辆,取缔事业单位公务用车9辆,保留148个编制,实有103辆。保留车辆全部纳入“云南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全省一张网的管理要求。
(3)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
(4)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全县73家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上报和消费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校对550余条异常数据情况并反馈至各用能单位,全面完成统计报表、分析报告上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长效机制。
(5)认真筹备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21年起,对全县不具备条件进行独立核算的18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的会计核算,试运行期1年,年初组织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了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60.71万元,比2020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60.71万元,减幅100%;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基本支出46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460.71万元,增幅100%;项目支出72.00万元,与上年0.00元增加72.00万元;2021年年度执行中预算调整数为391.96万元,支出预算调整基本支出367.7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指标,项目支出72.00万元,主要是项目专项指标;本单位为新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准备阶段(2021年3月10日—3月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11月30日)
结合财政局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要求,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绩效自评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
3.总结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根据2021年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行保障测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资金460.71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数391.96万元,执行率8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新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在年初做预算时测算不精准及2020年工作经费项目按照工作开展进度需求进行拨付。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全县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2021年12月底前执行完毕,按照年初预算,能够在时限内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更好的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目标:单位人员满意度100%,满意率100%以上。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县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工作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附: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