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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2533024MB1E81773H/202409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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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77301000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8.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龙陵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把牢政治方向,坚守政治担当。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执行决策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4次,带头讲党课5次,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修炼过硬本领。采取局党组会传达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三会一课”共同学等方式,使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到象达镇朱家壁红色教学点等红色遗迹开展党性教育,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按需施教、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履职能力,今年,选派干部参加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相关培训9人次。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交流研讨,把精神吃透悟准,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带头上台讲党课,充分调动普通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学用结合。

2.深耕主责主业扛起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认真学习贯彻《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累计为县委政法委、县委政研室协调办公用房及会议室共计8间。完成2023年办公用房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县级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2202.7平方米,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5324.49平方米,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7700.71平方米;乡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8519.7平方米,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83.08平方米,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1774.99平方米。二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组织召开全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4次,按程序审核处置公务用车6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3个,依法依规调剂公务用车车辆及编制4个,变更公务用车车辆参数1个。召开1次全县公务出行暨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参会人员260余人。完成年度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累计统计上报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共71个,公务用车总编制数247个,实有车辆219辆,账面净值690.63万元,年单车出车107次,年行驶里程267.65万公里,年运行费用636.7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形式,持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监督工作,会同县接待办、纪委、财政等部门开展公务接待专项督查,进一步堵塞公务接待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扎实做好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根据相关要求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填报“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数据,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共收集上报68个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并按时完成月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宣传周等,通过悬挂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多种形式,传播节能理念,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节约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五是积极参与各类社会事务。围绕中心大局工作,推进“党建+平安出行”书记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公务出行交通安全管理培训,到社区进行安全技术咨询培训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引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选派2名优秀年轻干部分别到象达镇坝头社区、镇安镇镇东社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资金1.57万元到钩挂村实施垃圾分类和道路绿化美化项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就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民族团结、统一战线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3.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排查风险,提高防控能力。干部职工根据工作职能,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干部自查、同事互查、组织帮查的方式,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针对不同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的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提升预防腐败工作能力。二是用好提醒利器,敲响监督警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实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职级和工作岗位有变动的干部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给大家打免疫针、敲警示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和文件要求,严防节日腐败,把好节日廉政关。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并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次,匡正党员干部家风家教。开展廉政家访,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八小时之外”生活情况,实现关心关爱由单位向家庭延伸。

4.会计集中核算提升财务管理效能。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对全县不具备条件进行独立核算的16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财务核算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通过财务集中统一核算,解决了各单位财务从业人员缺乏问题,实现了工作效能从低到高的转变;通过纳入财务集中统一核算,截至目前,累计节省财务运行成本共40.2万元,实现了运行成本从高到低的转变;解决了部分单位业务不熟悉、账务不规范、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实现了财务管理从乱到治的转变;财务集中统一核算人员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实现了财务审核从宽到严的转变。

5.多措并举提升机关后勤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认真履行服务保障职能。一是有力保障县级各类督查及大型公务活动。圆满完成省委巡视组、统计督查办公保障、“5·19”旅游日及龙江稻花鱼节等各类督查及公务活动,累计抽调8张公务用车,出车45余次。二是采取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多次赴市级协调原龙运酒店产权登记工作,并最终将市交通运输局名下(占地面积3,181.35平方米、建筑面积2,159.89平方米)原龙运酒店产权成功登记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做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管理。三是积极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办公用房2,519平方米。深化党建带群建,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协调办公用房18间480平方米,实现群团组织集中办公,不断建强群团组织服务阵地。

6.扎实推动“固堤行动”见行见效。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龙陵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全年对“社会化租赁”企业督查检查4次,督促企业按规定办理备案及备案事项变更相关手续,把好车辆技术安全关,严格执行“实名租赁”工作制度,与承租人签订完善的租赁合同及安全行驶承诺书,扎实履行安全提示。对全县78个单位组织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自检自查,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固堤行动”,共对15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进行了督查检查。配合市级到5个县直部门开展纠治虚列公车运维费用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调取公务加油卡使用记录、查看管理台账、查阅财务凭证、查看公车平台运维费用、轨迹等方式,深入查看是否以公车维修、加油、洗车等名义虚列套取公车运维费用;是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是否借公务出差之机驾驶公务用车前往未经报备的地点,或在途中绕道、变道办理其他非公务事宜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的系统信息录入不完善、维修保养台账不齐全等6个问题要求被督查单位立行立改,明确专人负责,同时上报整改情况。通过督查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控公务用车廉洁风险,营造用车干净、为政清廉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用车和房地产管理股和龙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三个股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龙陵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龙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龙陵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龙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

纳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9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入4,587,22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入4,587,223.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907.29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收入有所变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907.29元,增长2.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收入有所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4,587,223.92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736.03元,占总支出的92.86%;项目支出327,487.89元,占总支出的7.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907.29元,增长2.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918.06元,减幅1.2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所致,2023年因机构改革4名事业人员工资分流到县财政局支出,6月份成立龙陵县机关事务服务保障中心,4名事业人员工资转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项目支出增加146,864.98元,增幅81.31%,主要原因是:由于支付安保服务费180,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59,736.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25,042.52元,占基本支出的80.41%,人均122,322.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4,693.51元,占基本支出的19.59%,人均29,810.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487.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864.98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4,634.56元,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有利于龙陵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为龙陵县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水费减少3,675元,电费增加22,505.42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委、县政府大院水、电费用;劳务费增加113,400元;主要用于支付门岗执勤、院区巡逻、规范院内车辆停放、县委、县政府大院治安秩序人员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22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1,946.92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劳务费等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73,14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810,960.27元,公用经费834,693.51元,项目预算资金327,487.89元主要为2023年机关事务日常运行维护专项经费327,487.8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54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345.44元,单位补助1,200.00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6,53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49,888.69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6,635.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937.3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75.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决算为380,22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0元,决算为369,862.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27%,完成年初预算的7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3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51.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3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22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0元,决算为369,86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0,3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三公”经费列支。一是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机制,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有效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绩效;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0,846.89元,增长3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253.89元,增长36.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3.00元,下降13.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三公”经费列支。一是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机制,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有效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绩效;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开展日常工作中所需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局到县级检查工作、挂钩村到局汇报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693.51元,比上年增加834,693.51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因机构改革我单位由事业单位变更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二是2023年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相关要求,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额纳入基本支出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及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01,565.89元,其中,流动资产411,926.67元,固定资产189,639.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4,52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4,520.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59.89平方米,账面原值2,409,990.4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319.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114.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事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亦称“后勁管理”、“总务管理”。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管理部门掌管机关专业和职能部门以外的其他事务管理。是机关自身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各种事务工作。一般包括机关财务管理、生活管理、办公环境管理、接待管理、物资房产管理、总务動杂管理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7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