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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2533024MB1E81773H/202309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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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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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8.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龙陵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办公用房管理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了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收集上报工作,202210月上报国管局82条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其中办公用房面积52条、办公区外技术业务用30条。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97405.64平方米,办公室使用面积19409.88平方米、服务用房使用面积30733.54平方米、设备用房使用面积1769.65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0525.78平方米;办公区外技术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73880.15平方米。经自查,没有在建办公用房项目,全县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不存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情况,近两年来无办公用房大装修项目。二是认真组织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排查。20225月采取单位自查和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全县共排查办公用房74个单位,涉及房屋27栋,共排查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8858.06平方米。此次排查共发现3个隐患问题,涉及房屋4栋,隐患面积4458平方米。并将排查出的问题统一上报至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拆除800平方米。

2.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做到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截至目前,龙陵县共有公务用车378辆,其中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210辆,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168辆。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5次全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增编、购置、落户、处置及其他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依法依规增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2个,更新公务用车12辆,按程序审核处置车辆19辆,划拨车辆3辆。

3.公共机构节能方面。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填报“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数据,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共收集上报68个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并按时完成月报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紧扣“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和“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的宣传主题适时开展活动,同时在龙陵电视台滚动播出“节约用水”“珍爱地球”宣传片,形成了各单位共同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6月,在东卡抗日纪念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地向过往群众讲解节电、节水、节粮、严格垃圾分类、坚持绿色出行等重点内容,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树立了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提高了节约光荣、全面提高节能意识,养成了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三是扎实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按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积极对创建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和创建业务指导工作,来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业务人员深入本年度20家创建单位一线开展指导4次,对创建单位软、硬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逐项讲解指导,提出完善措施和解决方法,保证创建成功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务用车和房地产管理股和服务保障股三个股室。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9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495,31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5,277.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6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5,746.44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收入有所变化,其他收入增加退个税手续费39.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5,706.81元,增长14.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9.6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收入有所变化,其他收入增加退个税手续费39.6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495,2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14,654.09元,占总支出的95.98%;项目支出180,622.91元,占总支出的4.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5,706.81元,增长14.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6,938.78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支出有所变化,2022年增加4名事业人员工资全年支出;项目支出减少61,231.97元,下降25.32%,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及2021年新增服务保障股办公费因2021年已支付,2022年办公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14,654.09,与上年对比增加636,938.7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支出有所变化,2022年增加4名事业人员工资全年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00,793.67元,占基本支出的83.45%,人均159,802.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3,860.42元,占基本支出的16.55%,人均26,439.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622.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231.97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及2021年新增服务保障股办公费因2021年已支付,2022年办公费减少。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大院用水用电经费项目支出87,392.91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委县政府大院水、电费用;机关事务日常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3,2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门岗执勤、院区巡逻、规范院内车辆停放、县委县政府大院治安秩序人员费用;执法执勤车辆平台建设维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执法执勤车辆平台建设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5,27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5,706.81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导致各项支出有所变化,2022年增加4名事业人员工资全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16,75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3,022,276.59元,公用经费713,860.42元,项目预算资金180,622.91元为大院用水用电经费项目支出87,392.91元;机关事务日常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3,230.00元;执法执勤车辆平台建设维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07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2,077.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43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49,873.02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6,16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397.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8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0,608.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7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81.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0,60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549.28元,下降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357.28元,下降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92.00元,下降26.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公务用车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市局到县级检查工作、挂钩村到局汇报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793,593.23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90元,固定资产4,791,724.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78,605.9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8,373.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1,171.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9,740.5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70.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365.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70.3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7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