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E81773H-/2022-091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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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77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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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8.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龙陵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活动安排、学习内容安排,细化责任,硬化措施,确保环环相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开展好理论学习和周一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三是坚持搞好自学。科学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抽出时间认真学习,在原原本本地通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四是组织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建+机关事务管理”、“党建+乡村振兴”、“党建+美丽县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党建+N”双推进工作,以“双联系双推进一共建” 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为载体,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带领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以党建促机关事务工作水平提升。五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定政治信仰,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机关的坚决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努力营造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和谐共事、务实干事的浓厚氛围。
2.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收官,依规取缔党政机关公务用车174辆,保留246个车辆编制,目前实有235辆,取缔事业单位公务用车9辆,保留148个编制,实有103辆。保留车辆全部纳入“云南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全省一张网的管理要求。成立龙陵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密切配合的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议事协调会商机制,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6次全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增编、购置、落户、处置及其他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依法依规更新公务用车33辆,积极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应落未落户车辆11辆,按程序审核处置车辆12辆,规范户籍管理11辆。
3.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县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完成了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收集上报工作。共收集上报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66条、技术业务用房数据9条,乡镇办公用房数据18条。
4.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全县73家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上报和消费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校对550余条异常数据情况并反馈至各用能单位,全面完成统计报表、分析报告上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长效机制。2021年指导完成20家县直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计划指导完成25家县直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抓好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宣传教育等四方面重点工作,按年度计划做好评价核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5.认真筹备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21年起,对全县不具备条件进行独立核算的18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统一的会计核算,试运行期1年,年初组织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召开了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完善了《龙陵县关于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的实施方案》及《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统一核算管理规定》,目前,顺利进入试运行期。
6.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情况。我县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充分履行管理保障服务的职责,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力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对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安保门卫等工作领域成功引入社会化服务机构。2021年1月完成了全县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相关工作,中标企业4家,联合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的通知》,为各参改单位向社会租用车辆用于公务出行时,提供了指导性法规或政策依据。
7.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务用车保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先后抽调19人参与到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人员定时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消毒466车次。今年1-10月共保障出行1000余次、行程100634.68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5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919,57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9,570.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19,570.19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919,570.19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715.31元,占总支出的93.83%;项目支出241,854.88元,占总支出的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19,570.19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7,715.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7,715.31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7,278.60元,占基本支出的8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0,436.71元,占基本支出的1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854.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854.88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执行项目1个,2020年工作经费,项目预算资金241,854.88元,年末实际支出241,854.88元,支出数与预算数一致,预算执行率100%。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具体支出全部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9,570.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19,570.19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8,26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425,978.28元,公用经费650,436.71元,项目预算资金241,854.88元全部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18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3,184.1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8,11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48,768.35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5,955.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3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930.58元,完成预算的2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965.58元,完成预算的2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65.00元,完成预算的59.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720,000元因资金紧张没有购置车辆,节约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3,034.42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08,930.5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6,965.5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65.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965.58元,占96.1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65.00元,占3.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965.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965.5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全县各单位公务出行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6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学习交流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425,249.42元,其中,流动资产64,697.04元,固定资产4,360,552.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928.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4,697.04元(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64,697.04元),固定资产增加562,231.57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我局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无对比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25,249.42 | 64,697.04 | 4,360,552.38 | 4,313,807.59 | 46,744.7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118.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38.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118.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1〕8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单位严格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7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