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E81773H/2024121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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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法治作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的内在要求和重要路径,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通过健全制度规范,为全县机关单位提供了更优服务、更强保障,展现更大担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流程、各领域,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集中学法8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组织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5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学习,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照执行《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执行。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领域信息的深度解读,以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民众关切内容,同时建立健全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与高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2024年以来公开信息15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民主监督。依法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受办理政协提案1件,提案为《关于完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核算中心职能职责的建议的提案(10030005号)》;单位接到提案后,即刻组织召开班子会,服务保障中心全体人员列席,了解实际运行情况,因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分工等原因确实存在提案所述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此事;于2024年6月27日,以《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协龙陵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05号提案答复的函》进行答复,答复结果为满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保障中心人员满编开展工作,固定工作人员,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了服务保障中心服务内容、原则、职能职责,强化与核算单位的沟通,主动服务,能确保高质量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法规,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第一届中国(龙陵)石斛花卉节及余戈新书《惠通桥之战》首发式、中国丰收节云南主会场等重要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累计抽调54辆公务用车,出车127余次。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处置应对工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挂包村调处土地纠纷1起。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2024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一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贯彻落实。2024年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龙陵县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设有食堂的县级机关组织实施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首批纳入县级机关食堂动态管理4家,按照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的要求,年内评估完成2家机关食堂。二是办公用房管理。结合2024年办公用房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对全县69家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建立了动态数据库,调剂完成县纪委、县委社工部及县水务局等6家单位办公用房,有效提高了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加强办公用房的日常监督管理,采取自查及实地抽查的方式,定期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风险隐患进行检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合规合理安全。三是公务用车管理。印发《龙陵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现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召开公务用车专题会议4次,依法依规增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11个,更新公务用车21辆,按程序审核处置车辆15辆,划拨车辆6辆,接收捐赠落户车辆2辆,编制完成全县2025年14辆公务用车购车预算。纵深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紧盯“私车公修”“私油公供”、违规租车等问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管、“数字化”纠查等方式对超标准或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进行检查,累计完成整改15家单位22个问题。四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结合节能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在全县开展节能宣传,传播节能理念,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节约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依托“云南省公共机构能耗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对全县69个单位进行2023年度能耗数据会审,通过平台大数据,实时分析全县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等重要能耗指标情况。五是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和公务接待监督。进一步规范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工作,完善核算制度和流程,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各被代理核算单位的财务报销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强化财务分析和风险预警,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化解财务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围绕接待报销不规范搞变通、“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重点内容,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61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学习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深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泛,在深入基层社区和群众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相关法治建设的参与度。
(二)法治工作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业务环节未能充分体现法治原则与要求,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泛,在深入基层社区和群众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相关法治建设的参与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学习教育。制定系统的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最新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精准运用法律条文处理各类机关事务。
(二)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除传统宣传方式外,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机关事务法治宣传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律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机关事务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三)进一步深度融合法治与业务工作。重新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将法治要求贯穿其中。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建立业务与法治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解决业务中的法治问题,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