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1E81773H/202301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2022〕—19号)要求,现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机关事务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健全了责任制和考评机制,确保法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法规,2022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存在损害营商环境违规违纪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辅助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组织梳理我局实施的规章、制度、部门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清理意见。2022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并将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编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公开;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五)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扎实推进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抓好矛盾纠纷处置应对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况,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2022年学习选题计划,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挂钩村宣传、微信群等平台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依托节能宣传周做好普法节能宣传。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及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三是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法典学习、知识竞赛,2022年领导班子集中学法1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8次,利用周一例会组织网上观看庭审活动1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方面有所欠缺。我局的职能职责是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较少面对群众,法治宣传多面向机关和公共机构,因为场地限制和经费控制,暂未建成规模性法治文化阵地。接下来,我局将最大化发挥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做好法治宣传设施的建设。
(二)机关事务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等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但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进程仍需加快。要进一步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在总结工作惯例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细化政策标准及配套措施,全面提升依法管理保障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并完善机制;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体系,降低行政决策风险;三是深化拓展“法律六进”,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龙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