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局有关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研究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委县政府办公区的绿化、水电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参与县级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县直部分不具备条件设立独立会计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独立核算、集中记账”核算的方式进行财务会计集中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