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及县直单位的车辆综合保障工作。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和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等工作,负责拟订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县级党政机关办公区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项目申报、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县级干部生活区管理、生活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