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0X7793XD/2023091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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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250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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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合作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根据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协调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
4.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9.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龙陵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凝心聚力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在统筹做好全县中心工作前提下,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各项工作。
1.供销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完成销售总额10.73亿元,销售化肥4.5万吨,有机肥增长率67.6%,农副产品购进4.9亿元,电子商务销售1406万元,土地托管面积1970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3180亩次。
(2)完成社有企业营业收入770万元。
(3)实现社有企业利润13万元。
(4)共有资产总额850万元,实现所有者权益765万元。
(5)实现食用菌产量7200吨,其中:栽培菌3238吨、野生菌3962吨。完成食用菌产值22141万元。
2.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完善基层“三会”制度。认真贯彻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22〕11号)和《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四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14号)精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县委、县政府支持,全面深化改革,于2021年11月批复成立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调整设置了监事会主任1名。年底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恢复基层社建设,完善三会制度。使供销合作社重塑组织体系,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2)稳步推进供销改革。一是加大力度推进乡镇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实施开放办社、引进经营伙伴、依托经营大户、聘用经营能手等方式,以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为目标,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它农村经济组织,年底将全部完成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工作。二是基层社发展态势比较良好,增强了为农服务能力。龙山基层社(鸿凌供销有限公司),与县职业中学开展“ 校企合作”开设电商班,并积极对接沪滇项目及大连理工大学农产品采购事宜,初步达成与上海闵行区农产品消费帮扶采购意向。2022年10月,营业额达145万元,其中:线上销售85万元。共培训学生490人次、到组织社员电商培训380人,组织龙陵县网红农产品共享直播比赛4次,参赛 2100人,组织龙陵县首届乡村振兴农产品交易博览会1次,接待县内县外来访参观学习1000多人次。三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⑴针对供销社松鹤楼、东卡综合门市部两幢资产被划入棚户区改造,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提出置换方案。⑵定期不定期限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逢节假日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县供销社均派出工作组对所属企业及资产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确保生命财务安全。
(3)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并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教育为抓手,以从严管党治党为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从讲政治的高度,锤炼忠诚政治品格,强化干部职工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塑造勇于担当,用心用力履职尽责的整体形象。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专题学习讨论6次,主题党日开展了10次。领导班子制定为民办事清单9件,“我为群众办实事”9件,截至目前完成8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廉政家访1次,通过召开会议、推送文章、视频教学、廉政讲堂的形式,教育引导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我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保密工作,按照年度保密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保密工作方针、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有了清醒认识,提高了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党的秘密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我社按照县普法办要求,规范普法台账迎接考核,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四是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抽调1名班子成员参加全县疫情防控突击队,抽调6名干部职工轮流参与龙江乡邦焕卡点值守共16次,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五是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扎实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县供销社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网格责任区管理力度,每周均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工作人员组成卫生小组,不定期打扫责任区卫生、清理小广告、纠正乱停乱放,保证网格责任区干净整洁有序。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7次,并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义务植树等志愿服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合作指导股、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2,107,029.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7,029.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2,947.97元,增长4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2,947.97元,增长46.9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2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及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调整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7,029.99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029.99元,占总支出的99.15%;项目支出18,000.00元,占总支出的0.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2,947.97元,增长46.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6,947.97元,增长45.87%;项目支出增加16,000.00元,增长800.00%,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2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及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调整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9,029.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6,075.7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954.24元,占基本支出的8.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扶持基层供销社及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支出18,000.00元。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出:其中1.用于龙江乡弄福村委会合作社扶持发展资金10,000.00元,2.用于镇安镇南村委会合作社扶持发展资金5,000.00元,3.用于龙陵县鸿凌供销公司合作社扶持发展资金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029.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72,947.97元,增长46.9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增加2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及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调整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32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配套养老保险费及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28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等单位配套的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基层供销社和村委会专业合作社扶持发展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503,41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5%。(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05,042.00元,津贴补贴支出739,813.00元,公务员奖金支出87,097.00元,其它社会保障支出171,467.8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7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7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接待。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50.00元,增长2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0.00元,增长23.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恢复基层供销社及拓展相关业务的接待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54.24元,比上年增加37,410.74元,增长27.60%。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部门开展工作所需支出的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402,314.80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2.60元,固定资产3,391,83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7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391.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873.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250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