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4MB0X7793XD/2023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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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供销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龙陵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之中,团结带领各股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法治建设,班子成员分工协作一体落实,营造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在供销社综合改革、参与乡村振兴、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中确保依法行政。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等,不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自律性。
(二)严格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执行简政放权制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县供销社2022年权责清单,主要为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各项权力责任共2项,不涉及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内容。三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支持下属鸿凌供销公司举办“龙陵县第一届农特产品展销博览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县供销社2022年无规范性文件,但积极组织人员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审查业务的学习,熟悉基本操作规程,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适用不合法的情况。
(四)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对事关供销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五)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认真执行决策制度规定,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年内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4次,均依照制度依据法律规范进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六)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推动机关干部学法、护法、模范守法。二是参加法治测试,组织全体干部职积极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宪法考试,加深了领导干部对宪法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水平和能力。三是注重法前教育引导,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社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科室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热情不高,力度不够,没有完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机地与日常工作统筹谋划;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模式还不能紧跟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步伐,还需进一步探索群众普遍接受的新手段、新方法;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能力有限,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依法行政领导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工作。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