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系统宣传贯彻“三农”工作相关政策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反映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承担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按照合作制原则,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治理机制等工作。指导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参与研究与供销合作社有关的法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的研讨,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本系统统计制度和汇总上报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完成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