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基金用款计划和财务统计报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和居民医保待遇审核结算。负责审核结算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送审的住院门诊医疗费用。负责办理居民特慢性病的确认和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就医服务。负责稽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和门诊处方。负责审核结算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综合管理和业务办理。负责与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负责管辖范围内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