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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1. 组织编制生态环境方面的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 估,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 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县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及绿色创建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并提出安排意见。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专 项资金计划及利用融资、外资计划。

2.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机关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职责,负责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有关 工作。

3.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发布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4.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制定相关工作规则 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