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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智慧旅游和行业市场股

一、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评定与复核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工作。负责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联系县级文化和旅游企业。

三、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及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旅行社经营业务、导游队伍的监督管理。指导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工作。

四、负责拟订智慧旅游、宣传推广和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大数据、智慧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统筹开展龙陵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