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国家安全、禁毒防艾、平安建设、会议、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水利信息化、督查、信访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