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负责有关协调工作。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综合、平衡、编制上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内河整治、公路工程科研项目以及交通扶贫等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审查和上报行业意见。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招商引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全县交通基本建设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监管,指导乡(镇)交通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