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专项规划、交旅融合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负责县道、乡道(或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并应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编制上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内河整治、公路工程科研项目等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编制、审查和上报行业意见。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拟订全县交通基本建设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监管,指导乡镇交通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和竣(交)工验收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文明建设等政策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