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拟订和实施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合同管理等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手续。负责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监理等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报审和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建设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的审查、培训、继续教育与技能鉴定工作。宣传贯彻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定期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及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综合管理和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执(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抗震防震方面的法规、政策,指导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拟订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执行抗震设防技术标准。组织对既有房屋建筑开展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推广抗震防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