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和咨询等工作。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和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行使行政处罚权。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牵头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监督执行省劳动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调查上报等工作。指导企业劳动者定员定额工作。监督各类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局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