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兴乡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评审及中高级职务的审查推荐工作,核准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按照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检查职称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组织和实施与全县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考试制度,组织、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和组织实施。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