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56-4/20260211-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文号 | 龙财社〔2026〕6号 | 浏览量 |
县民政局、各乡镇:
根据保财社〔2025〕215号文件,现将2026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334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将此款列入2025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儿童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请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请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6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6年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