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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4120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发布日期 2024-12-09
文号 龙财社〔2024〕13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龙陵县民政局:

根据保财社〔2024〕228号,现将2024年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64万元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福利彩票“扶老、 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补助养老机构消防改造。

二、此次下达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营利活动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三、各地要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财政部 民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37号)、《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等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表

2.第四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