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401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文号 | 龙财社〔2024〕6号 | 浏览量 |
县民政局、相关乡镇:
根据保财社〔2023〕256号文件,现将2024年中央、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799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将此款列入2024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出、精神关爱等未成年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将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根据《关于提前布置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三、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龙陵县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