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2020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2-02-09 |
文号 | 龙财社〔2022〕23号 | 浏览量 |
县残联:
根据保财社〔2021〕283号文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金额见附件)。请将此款列入2022年“20811-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相关科目,具体科目及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2“20811残疾人事业”相关科目,政府经济分类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情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五、要确保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9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2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龙陵县财政局
2022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