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101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1-01-15 |
文号 | 龙财社〔2021〕6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财社〔2020〕293号文件,现将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9.9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将此款列入2021年“20811-残疾人事业”预算支出相关科目,具体科目及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提前布置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9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