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724-0005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文号 | 龙财综〔2023〕45号 | 浏览量 |
腊勐镇人民政府、龙山镇人民政府、平达乡人民政府、象达镇人民政府、镇安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23〕30号),现将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241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安排使用时,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预算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二、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县财政局。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做好宣传公告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云南省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专用标识。
附件:1.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龙陵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