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4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公益事业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县民政局:
根据保财社〔2023〕69号文件,现将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将此款列入2023年“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具体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将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二、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龙陵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